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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68岁老人猝死县公安局 家属起诉警方获立案

澎湃新闻 2019-10-30 21:44 大字

重庆市忠县68岁老人刘某兰在忠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被调查期间猝死,家属认为警方传唤、审讯期间存在滥用职权行为,遂提起行政诉讼。

澎湃新闻10月30日从刘某兰女儿张蓉处得知,目前法院已就此事立案。由忠县人民法院29日出具的传票显示,该案将于12月3日开庭审理。

截至发稿,忠县公安局尚未回应相关细节问题,不过确认家属所持有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属实。司法鉴定意见书则提及,符合“高血压性心脏病引起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张蓉称,因为涉嫌损毁他人果园便道,8月19日早上,她和母亲刘某兰被忠县新生派出所民警带到县公安局接受审讯,该日下午,她做完笔录,晚上警方以涉嫌毁坏他人财物出具决定书要行政拘留她15日。在此期间,其母亲则一直在临近的审讯室接受询问。

8月20日凌晨3点,村干部突然通知张蓉亲属,称刘某兰在审讯期间“突发疾病”去世,人已经在忠县殡仪馆。22日,在征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忠县公安、检察等部门组织对刘某兰进行尸检。

忠县公安局8月1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今年7月下旬的两天下午和8月初的一天上午,刘某兰和张蓉在其家附近的柑橘果园内,用锄头将他人承包修建的便道故意损毁,经忠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损毁果园便道修复费用为1500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张蓉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张蓉提供的由重庆市忠县公安局委托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8月19日8时许,忠县公安局新生派出所民警将刘某兰和张蓉传唤至忠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开展调查,当日23时许,刘某兰上完厕所出来时突然瘫坐在地上,经忠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忠县人民医院急诊抢救记录显示,68岁的刘某兰因“呼之不应5分钟”于8月19日23时19分入院,“既往有高血压、糖尿病病史。”经过一系列紧急救治后,20日零时19分,刘某兰行床旁心电图提示心室停博,宣布临床死亡。死亡诊断为“猝死”。

司法鉴定意见书提及,经尸检,未发现刘某兰机械性窒息死亡,空气栓塞、肺动脉血栓栓塞及过敏性休克死亡的证据;排除常见毒物中毒死亡。符合“高血压性心脏病引起循环、呼吸衰竭死亡”。

张蓉称,其母亲生前从未针对性地接受“高血压、糖尿病”方面治疗,“没有吃药,也没有住院”;此外,其母亲此前也没有接受过心脏病方面的治疗。此次,除了提起行政诉讼,他们还将申请重新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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