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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立法:严禁超载超限车辆进入过江桥梁隧道

中国新闻网 2019-10-30 16:58 大字

南京市首次立法严格限制超载、超限车辆驶入过江桥梁隧道。

10月30日,记者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市新修订的《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两天后的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了保证过江通行的安全,在该《条例》中,首次严格限制了超载、超高、超宽、超长以及超限车辆驶入长江桥梁隧道。

记者了解到,现行《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自2011年开始施行,是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但随着长江大桥(公路桥)的属地化管理和多条过江桥梁隧道的新建和投入运行,长江桥梁隧道建设和管理中出现不少新问题。据统计,仅今年,南京市交管部门就拦截了25台次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隧道。新的管理条例亟待“上线”。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版《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情况。

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夏德智介绍,目前,南京市已建成包括长江大桥、长江隧道等6条过江通道,同时还有多条过江通道处于在建或前期研究阶段,根据规划,未来南京市域范围内将有25处28条过江通道建成。与此同时,政府管理部门已经注意到民众对长江桥梁隧道安全的关注,特别是在近期多起超载超限车辆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此次《条例》立法的焦点,就着重强调了对“五超”车辆的管理和查处。

夏德智告诉记者,所谓“五超”车辆,指的是: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禁止及限制物品等车辆,考虑到该类车辆在隧道内通行,极有可能影响隧道通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此次《条例》专设了“通行管理”一章,除了明文规定“五超”车辆“禁止驶入”过江桥梁隧道之外,还建立了长江桥梁隧道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并设置了“提前实施分流管控措施”等具体办法。

“尤其是长江隧道位于水下,一旦在隧道内发生危化品泄露或爆燃事件,事故救援难度很大,极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夏德智表示,近年来,南京市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以及隧道运营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全力拦截拟通行长江隧道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新《条例》中,也明确禁止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长江隧道内通行。”

此外,记者注意到,《条例》还明确了划定过江桥梁隧道的“安全保护区”规定,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采石、采矿、挖掘、取土、爆破等活动。

据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奚晖介绍,该市交通运输局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两条隧道安全保护区内地形图的测绘,力争明年1月底前完成安全保护区的界桩埋设;同时,对于超载超限车辆,也将在沿线公路设置无需下车的监测探头,保证把超载超限车辆拦截在限行区域以外。

(原题为《南京:立法严禁超载超限车辆进入过江桥梁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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