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问题不在“早”而在“晚”
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稿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法律草案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请审议。草案三审稿对法定婚龄暂不作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这次人大修法,法定结婚年龄拟暂不作修改,维持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此,有的人会觉得有点遗憾。
遗憾的理由一则是较之于以往,现在的年轻人发育得早,也成熟的早;二则,外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多有在二十周岁以下的;三则,现在年轻人未婚同居的不少,不如干脆来个“顺水推舟”;四则,我国人口越来越老龄化,所以,不少人觉得降低结婚年龄门槛乃大势所趋。但是,维持现状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二十岁前的年轻人,大多还处于学习和创业的冲刺阶段。
事实上,结婚,真正能够男二十二周岁而女二十周岁的,应该是相当早了。现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大城市,30岁结婚不算迟,有些年轻人,三十好几,还没有找到对象,甚至于结了婚的不想要孩子,“催婚”,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随着养老等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再加之人们对未婚同居的宽容,有人选择不婚不育,但,这毕竟是极少数,而更多的大龄男女三十多岁没结婚,不是因为买不起房,便是工作生活压力大,特别是一提到养育孩子,一大堆困难摆在面前,不是没人带,便是养不起,他们不是不想结婚而是不敢结婚,不是不愿要孩子而是不敢要孩子,所以说,论结婚年龄,问题不在“早”而在“晚”,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更多地应该关注“晚”。
具体说来,首先,无论男女,二十五周岁还没结婚的,单位要放“恋爱假”,政府部门对用人单位这个“恋爱假”要有政策支持,起码要让年轻人有时间去谈恋爱。再者,带孩子应逐步地从依赖家庭过渡到依赖市场,这其间,不光是“一省有一所高校开设家政专业”,更要紧的是要让一大批没有不良记录的年轻人进入的“保姆蓄水池”,也政策鼓励更多的广场舞大妈加入到保姆大军中来,要让年轻人觉得生二宝不愁没人带。总而言之,要有越来越多的“看得见,摸得着”优惠政策,让人们觉得生孩子不吃亏,应对少子化,一定要有提前量,而不应该亡羊补牢。□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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