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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欺凌防性侵,强化校园内“护苗”行动

青岛早报 2019-10-22 05:27 大字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校园欺凌、性侵未成年人等问题危及校园安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1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对于防欺凌、防性侵等作出针对性规定,补牢校园安全保护网。

在校园欺凌和性侵案件中,受害者和知情人常常选择沉默,给问题的发现、取证和治理带来困难。

为此,修订草案明确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这是从强制报告的角度,希望解决‘发现难’的问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比如像学校、医院、儿童福利机构、培训机构等,都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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