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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入刑能让地铁公交“咸猪手”收手

新安晚报 2019-10-16 11:06 大字

10月15日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强制猥亵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本案依法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系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案件,填补了该领域刑事打击的空白。(10月15日澎湃新闻)

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咸猪手”问题可谓由来已久,不时就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曝光这种龌龊行为。但与受害者、网友义愤填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这些实施性骚扰、甚至猥亵的“咸猪手”很多时候都能逃之夭夭,不免令人气愤与遗憾。正因如此,此次王某某在地铁上强制猥亵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才更加大快人心。

“咸猪手”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与取证难、受害者主动指认少有关系,但法律方面的惩处力度孱弱也不得不说是重要诱因之一。很多“咸猪手”犯事后都能躲过一劫,被抓住的少部分也多是仅仅接受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惩处的柔弱,既助长了“咸猪手”们的侥幸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滋生。

所以说,尽管这起“咸猪手”入刑案是上海首例,但其震慑与示范作用不可小觑。6个月有期徒刑以及因此留下的违法犯罪记录,对王某某及其他“咸猪手”而言或都将是不可承受之重。而“首开风气”之后,执法、司法机关以及受害人对于办理、应对此类案件也将有例可循。万事开头难,相信上海有了这“首例”后,今后还将有更多的“咸猪手”入刑案例,除非其从今往后皆“金盆洗手”、改邪归正。

此次案件之所以能得以顺利宣判,还有个重要原因,“其中一名女性勇敢地站出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并且追出车门,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使得案件取证相对较充分。可以说这名勇敢的受害者,是上海“首例”得以产生的重要前提之一。这也给广大受害者提了个醒,遭遇“咸猪手”侵害千万不能选择沉默,即便在事发当场因安全问题不敢声张,事后也要主动选择报警,须知沉默就是种纵容,也是对自己及广大女性同胞安全的无视。

王某某被判处6个月的有期徒刑乃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愿其惨痛的教训能让其他“咸猪手”幡然醒悟、及时收手,否则等待着他们的也必将是相同的命运。而我们的有关部门以及全体乘客,尤其是可能成为“咸猪手”侵害对象的女性乘客们,更需形成合力,共同为广大女性营造远离性骚扰、猥亵的安全乘车环境。□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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