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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怪圈』

安徽商报 2019-10-14 01:43 大字

大桥侧翻,生命逝去,造成这般不能承受之重的原因之一,却是部分货车司机透露的“潜规则”——超载。部分货运司机告诉记者,超载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单位运费太低,“为了生活不得不如此”。面对超载乱象,一线执法部门同样有苦难言。“违法成本低,超载利益大,今天查明天换个时间地点继续超载。”频繁超载原因何在?如何治理超载现象,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不能承受之重

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李罗敏介绍,20世纪80年代道路货运市场放开后,交通部门为了市场管理和安全监管的需要,开始设立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但由于证件办理需要有一定资质和安全运营要求。为了使购买的货车能够尽快获得运营资格,不少货车司机选择“虚挂”车辆关系——将车辆登记注册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下,并为此交纳各类费用。大批靠挂靠牟利的公司也由此滋生。

管理费、环保费、入网费……本就是一笔不小开销,而近年来该类费用的不断上涨,令不少货车司机不得不铤而走险。一名司机告诉记者,自己所在企业的合同约定管理费从2000元涨到超过6000元,加上不断上涨的油费和过路费,运营成本水涨船高。

货运的上下游企业对超载现象的泛滥,一定程度上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位钢材贸易从业者告诉记者,在日常的热轧钢卷板运输中,一般按照单车运输重量计费,如果按照规定重量运输,每一吨钢材运输的单价要比超载的单价高出许多。用卷单位为了节省物流成本,倾向于接受违规操作。

对于生产方而言,由于合作关系,部分钢厂对于产品如何出仓可能会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

多趟反复运输也会提高物流公司的成本,超载节约出来的人力和车辆能够投入其他项目的运营。最终,物流过程各节点的“心照不宣”加上货车司机的“实际需求”,共同构成了一个人人都知道违规,却不愿意打破的“怪圈”。

监管应抵源头

多拉快跑,超载超限,路上呼啸而过的大货车是许多车主避之不及的存在。然而,一句“不超载挣不到钱”绝不能作为开脱的理由。

部分专家认为,目前合法装载的货车司机由于单位重量的运费低,为了满足收入需要,不得不退出货运市场或者加入超载行列。而造成单位运费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超载变相扩大了运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针对货车超载情况,执法部门会对驾驶人进行罚款和车辆的扣留。部分网友呼吁,应当加大对上下游相关方的审查处罚力度,从全链条、各环节入手,只处罚位于终端的货运司机治标不治本。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收费公路收费到期后,应当建立收费降低机制,完善治超监管设施,让大货车司机更安心,行驶安全也更有保障。

专家强调,此类事件重点应放在事前预防,不能等到超载酿成了后果才引起重视,也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监管应当走到运输的源头中去,等货车在路上跑起来再截停,就已经有了不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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