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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海观潮】执法怎能不讲道理只求稳定

甘肃工人报 2019-09-18 10:19 大字

巴山夜雨

两条不算大的新闻搅动着最近的舆论场。一条和西瓜有关,一条和井盖有关。

瓜农庞大哥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承包了200亩地种西瓜和玉米,经常有附近的人来偷瓜,庞大哥多次报警都不见效果。这两天,一对母女开着电动三轮车来偷瓜,庞大哥一家在制止偷瓜的过程中,因为拽住电动车,导致偷瓜女子的膝盖蹭到水泥路面上被擦伤。还没等庞大哥说什么,对方拿出电话先报了警。民警很快到达现场,处理结果是让庞大哥赔偿偷瓜妇女300元医药费。

这个赔偿让庞大哥充满了委屈,也让围观网友不平,“凭什么自己家的瓜被偷了,还要赔偿偷瓜贼?”

舆情发生后,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偷瓜者宋某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盗窃行为,行政拘留3日;瓜农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法治安管理责任;派出所存在执法过错,责任民警停止执行职务。

另一事件发生在距离淇县500多公里的信阳市固始县,8月1日,一辆半挂车在此发生侧翻。

视频显示,车上满载的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的村民哄抢,许多村民还开来了三轮车、摩托车来搬运。2日,货主宋先生报警。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先做笔录,之后又说不立案,理由是当着面才算抢,少量侵占够不上犯罪,货主要追究的话,只能去法院起诉。

匪夷所思的回应同样惹怒了网民,有网友觉得自己的法学本科白读了。

最新的通报是,信阳市公安局已专程派员赶赴固始督办案件。固始县公安局也组成专案组,并组织专门力量追回了部分井盖。目前,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两条新闻,似乎构成了同样的路径——当事人遭遇执法不公,然后求助媒体或者网络,事件曝光引发舆情后,执法部门开始重视,重新核查事件、处理问题。可是,如果没有媒体报道或者网络曝光呢?这些琐碎的事件会不会就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有专家指出,这实际上暴露出了基层执法规范化的问题,是典型的“和稀泥”思维。

在偷瓜案中,民警只看到了结果——“人家摘你几个瓜,你就把人家弄伤了”,陷入“唯结果论”误区,认为伤了人就该赔钱了事,实属法律素养缺失。相比淇县公安的“乱作为”,固始公安则是“不作为”:以“没人在场看护不算哄抢”搪塞当事人,试图把“锅”甩给法院,毫无担当精神。

有行业内部的资深人士表示,“宋先生这类货主,往往不是本地人,出了事,很少揪住事发地公安不放,也就自认倒霉,这么处理,一般不会出事”。

不会出事,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经验总结。从实践调研来看,“不会出事”“不能出事”是基层公安执法工作“不出事”的两大主要类型。前者对下,对象是人民群众,要求接到的警情要处理好,保证在可控的范围内,当事人“闹”不起来;后者对上,对象是各级领导,要求相关的警情不能发生,注重事前的预防预警,能够保证当地的稳定秩序。于是,“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成为不少地方维持稳定的方针。有些地方在问题发生后,既不深入现场、了解问题,也不对症下药、解决问题,反倒含混不清地把维权诉求当成维稳对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千方百计去“摆平”,费尽心思求“无事”。这样的解决路径,不能从根本上平息矛盾,更经不起时间的检验,随时可能引爆更大的危机。

这种“和稀泥”的执法方式,凸显了对惩恶扬善基本行为准则的悖离,更无益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互联网语境下,民警执法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任何闪失和过错,都有可能指向对民警执法的不信任感。因此最为关键的,当属落实好日常执法的规范化,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在点滴个案上筑牢执法公信力。(摘自侠客岛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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