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这件事,就得较真!”一市民驾车“追”了前车几百米,就想告诉车主“别往外扔东西,危险!” 拒绝车窗抛物,从我做起
相信有不少车主有着这样的经历:车在道路上行驶得好好的,突然前方车辆或者侧方车辆里扔出来一个“不明物”,有的是团面巾纸,有的是苹果核,有的是烟头,有的是烟盒……不管扔的是什么东西,扔的人是“爽”了,而跟在他身后、身侧的车辆驾驶人却往往惊出一身冷汗。
面对这种车窗抛物行为,大多数人选择在车内抱怨几句,而近日一市民却很“较真”,面对车窗抛物坚持说“不”。
车窗抛物希望人人都能较真起来
近日,市民张先生驾车沿胜利路自西向东行驶,驶上胜利路跨线桥后,突然从右前方黑色车辆的驾驶室车窗内抛出了一个红色不明物,向张先生的车飞来。张先生有10年驾龄,是个老司机,面对突发情况,他立即握紧方向盘,并控制车速,避免自己因惊慌引发事故。
随后,张先生就驾车紧紧跟随黑色私家车,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并排与黑色私家车停着。这时,张先生摇下车窗说,“哥们儿,你这个东西抛的,差点让其他人出事故。”
趁着等红灯的空隙,张先生开始“上课”,“开车怎么能随便往车窗外扔东西呢?还好市内车速不快,如果在高速上肯定要出事的!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我本着好好商量的态度,对方的态度也不错,连连向我道歉。”张先生说,我在道路上看到过好几次车窗抛物,当时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且不说对方抛出来的东西有没有砸坏我的车,单单这一行为本身,就必须跟他好好理论一下。
事后,张先生的爱人觉得他小题大做,甚至还抱怨了几句,“这是遇到态度好的,如果遇到不讲理的怎么办?”
张先生却不认为自己小题大做,“如果人人都这么想,遇到车窗抛物甚至砸到自己的车以后还忍气吞声,今后这种行为岂不是更泛滥?我希望人人都能对这件事较真起来,毕竟车窗抛物不仅十分危险,更丢掉的还有道德和文明。”
对于张先生的“较真”,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很多市民都对他的做法点赞。“我以前也遇到过,但是怕惹麻烦,就选择忍气吞声。他的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市民吴先生说。
作为出租车司机,对乘客车窗抛物的行为,刘师傅表示,如果碰到也会进行制止,“如果抛出的是塑料袋这类物品,飘起来会遮挡后方车辆司机的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抛出的是硬东西,则会对后车造成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车窗抛物看似“小动作”却引发市民关注
矿泉水瓶、纸巾、烟盒、果皮、瓜子壳……在车水马龙的路上,偶尔会看到一些垃圾从车内扔出。“车窗抛物”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来说,或许只是无意间的“小动作”,但它不仅埋下了大隐患,丢掉的还有道德和文明。
近日,记者走访市区街头发现,宽阔整洁的柏油路上零星的垃圾十分扎眼,以纸巾、烟蒂、果核、食品包装袋等为主。不难发现,其实,车窗抛物在日常生活中是时有发生的。
除了在行驶途中车窗抛物,有不少停车场(库)成为市民随手车窗抛物的“温床”,总有一些车辆旁边散落着垃圾。在宝龙城市广场附近,记者看到在广场二街上有五辆车附近的地面上有垃圾。
“平时在工作时会碰到有一些市民随意从车内扔下一些垃圾,有纸巾、烟头、宣传广告纸等。”一名保洁人员一边清扫地面垃圾一边说道,“碰到有人把车上垃圾扔出来,有些市民被劝导了会听,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有些就不会理会。”
“有时候会看到个别人直接开车门或者车窗把车里的垃圾往地上一扔。”刚刚停好车的赵先生说,多数人有这样的私心,车里是自己要打扫的空间,公共区域则不用,随地一扔,自然有保洁人员清扫。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也同样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那么,市民车窗抛物已然属于违法行为。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对车窗抛物这种行为坚决抵制。“车窗抛物虽然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小动作,但若抛出的垃圾、杂物飞到后车玻璃,会造成后车驾驶员被动‘盲驾’,产生交通意外,尤其是高速行驶的状态。”市民李女士说,不仅如此,这种行为会对路边行人、马路上作业的环卫工人造成危害。
“我们在谴责不文明行为的同时,更多的是呼吁从我做起,倡导文明。”市民杜女士说,只有每一个人做好日常生活中的“举手之劳”,才会真正提升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才能让文明行为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车窗抛物危害知多少不仅不文明而且违法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员如在驾驶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被记2分,罚200元。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遗撒、飘散物品,机动车驾驶人若违反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从法律的角度说,随意抛撒物品其实是一种故意行为,明知会产生严重后果而放任严重后果的发生,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可能会触犯交通肇事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对此却无所顾忌,想扔就扔。“一是因为交警难以发现,绝大多数在路上抛物行为都没有受到惩处,让人心存侥幸;二是因为惩处力度太轻,现行法律的惩处不足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车主高先生说。
交警部门表示,一些较重的杂物从车窗抛出,可能引发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车窗抛物,对于司乘人员来说,或许只是无意间的“小动作”,但它埋下了大隐患。希望广大市民拒绝车窗抛物,从我做起。行车时可以自备垃圾袋,下车后扔到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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