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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筹办,不是“天价宿舍”的借口

半岛都市报 2019-08-28 02:13 大字

史洪举

日前,丹丹在家人陪同下到位于河北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报到,并搬进了自己的“新宿舍”。丹丹所选的两人间收费为16640元,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000元。秦皇岛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鹏远公寓此次发生的收费风波,与东北大学无关,鹏远公寓属于社会力量办的公寓,学生自愿进行选择,至于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8月27日红星新闻)

一般来说,大多数高校宿舍或公寓的收费均在一千元至两千元不等,甚至有更低的收费。这主要取决于高校的公益属性。一年一万多元的住宿费,无疑属于天价收费,对普通家庭更是巨大的经济压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应显然也没有消除质疑。

根据有关规定,高校大学生宿舍或公寓的收费标准由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确定,且多数收费均不高。而16640元的收费,显然远超正常公寓的收费标准。即便该收费项目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其也应拿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否则就有宰割学生的嫌疑。要知道,在市场经济中,自愿平等是最重要的交易法则。具体到“天价宿舍”事件之中,作为高校,是否为学生提供了足够的普通公寓供其自主选择,在提供“天价宿舍”时,是否尽到了充分的提示告知义务。否则,就很难说“天价公寓”的存在是正常的。

从报道来看,既然是社会力量筹办的公寓,收费又如此之高,涉事高校为何会允许其借自己名义招揽学生入住?根据报道,鹏远学生公寓位于校内,主要是为在校生提供的公寓,因校内宿舍床位有限,校内宿舍床位按照学生报到的顺序选择,导致一些学生无法住进校内宿舍,故选择了鹏远公寓。

一方面,涉事学校正常宿舍数量少于学生人数,另一方面又引入“天价公寓”,其行为有变相胁迫学生入住“天价公寓”的嫌疑。教育主管部门理当介入调查,彻查涉事学校是否存在失职和乱作为问题,并督促学校妥善解决“天价宿舍”问题,让入校学生免遭“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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