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聚会上醉亡 8名酒友没劝酒被判担责三成赔12万
几个朋友聚集一起喝酒聊天,实在是件乐事,可饮酒出事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酒友也知道压酒、劝酒导致饮酒者死亡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近日,云南安宁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酒死亡的案件,饭局上,没有出现劝酒现象,饮酒人把自己搞翻了,导致抢救无效死亡。安宁法院作出同桌饮酒的人均有责任的判决。
审判法官说,本案中,虽然8名被告没有劝酒、压酒、灌酒行为,但是未尽到妥善照顾义务,在小张已酒醉的情况下,仍然带至KTV继续欢歌,导致小张因酒后未能得到妥善救治而最终死亡的危害后果,所以这些被告要承担责任。
男子应邀参加朋友家庭聚会喝翻了
33岁的小张,安宁人。2017年10月28日,他在朋友小马的邀请下,一起到安宁市太平街道办某购物中心火锅店吃饭,小张到了餐馆,才认得是甩火锅。原来,小张受邀参加小马的家庭聚会。
作为请客的小马,还比较用心,专门准备了上好的白酒,用一个大可乐瓶装满白酒带到饭局上。小张、小马等9人甩开膀子干起了火锅,席间,火锅甩得欢,酒也没少喝。他们都是喝酒人,但没有一个劝酒的,也没有呛酒的人,这顿火锅甩得很愉快。
甩完火锅,还有下半场,小马提议去附近的KTV接着嗨。可小张在甩火锅时,已经醉翻了,于是小马等人将小张轮流背到KTV唱歌。到了KTV,小张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自然没有人再劝小张喝酒了,其他酒量好的接着喝起。
醉汉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官司
在KTV待了一会,小张实在太难受,开始呕吐,身体出现不适状况。
看到小张出现危险情况,在场人员便将小张送往医院救治。没想到,小张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小张饮酒醉死,为了查明小张死亡原因,小张的家属委托了司法鉴定机构。2018年1月29日,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受检的小张是乙醇中毒致中枢性呼吸循环障碍死亡。”
小张的父亲不干了,向当天一起甩火锅喝酒的小马等8人要个说法。于是,张大爹将小马等8人一并告上法庭,要求8名被告赔偿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216021元。
法院认定
被告未尽到妥善照顾义务要担责
安宁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2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本案属于多因一果的侵权责任,小张的死亡是由于饮酒过量后,乙醇中毒致中枢性呼吸循环障碍死亡,而作为一个成年人,小张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有所控制,且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显示,吃饭时,没有出现劝酒、灌酒等强迫喝酒的情况,小张饮酒都是在饭桌上的自主行为。
因此,安宁法院认为,对于小张死亡而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小张自行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即70%的责任。
安宁法院认为,事发当天下午,小张是受小马邀请,参加小马家的家庭聚会。吃饭过程中,小张、小马等都喝了酒。通过监控视频显示,吃饭时,小张就已经出现醉酒状态了,但8被告结束饭局后,又将死者小张背到了KTV接着聚会,作为一同吃饭饮酒的8名被告,虽然没有劝酒、灌酒等强制喝酒的情况,但8名被告在已经发现小张醉酒的状态下,为了继续聚会,还将小张背至KTV继续欢歌,最终导致小张酒后未能得到妥善救治,从而死亡的后果。
于是,安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张为自己的饮酒死亡承担70%的责任,小马作为带小张一同参加聚会的人,应当对小张负有更多的照顾义务,所以,小马承担10%的责任承担10%的责任,其余7名被告承担20%的责任。即:邀约者小马赔偿张大爹40729.95元,其余名被告7人共同赔偿81459.9元。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唐无澜
编审: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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