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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电视“看”你 侵权现象

皖北晨刊 2019-08-23 15:51 大字

□杨玉龙

自智能电视普及以来,它的开放式系统为观众提供了多样化服务。但与此同时,观看电视的过程中开始出现种种干扰:关不掉的开机广告、弹出广告,更让用户不安的是,不知从哪天开始电视还在默默“收集”着你的收视习惯。

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没有经过消费者确认的情况下,这种情况显然有侵权之嫌。诚如专家表示,智能电视在出厂前内置了软件开发工具包,电视就可以直接收集数据。但是,在购买时就应该进行告知。因为消费知情权是消费者的最基本权益,而且对此有权利说“不”,数据商与厂家不能对此忽略。

即便有的商家表示只采集、分析,不构成对用户隐私的侵犯,同时承诺永不研发记录和储存用户姓名等敏感信息的技术。但是,即便有良好的意愿,也不排除用户的隐私被智能电视机监控。

针对此类现象,数据商与厂家须切实负起责任。比如,智能电视广告不能忽视消费者的“关闭”权;还如,借助功能软件收集用户数据,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唯有如此,消费者观看智能电视才会放心安心。

同时,也正如专家指出,“数据采集的种种问题,其实不单是智能电视行业的问题,而是整个数据时代的潜规则和隐患。”诚如斯言,对于涉及公众个人信息数据安全的问题,既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又有必要强化市场监管,从而筑牢数据安全堡垒。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面对广告及信息收集的侵扰,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尤其是,在购买智能电视机的时候,更需要留意的是相关隐私权益的保护。唯有如此,智能电视才不会肆无忌惮偷窥我们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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