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组织学生学游泳值得点赞
□然玉
据媒体报道,暑假期间,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部门对全区近1.4万名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游泳和防溺水知识的培训,以强化青少年的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其身体素质。在此之前,经过一年多筹备,赣榆区教育局自筹400余万元资金,用于装配室外游泳设备、改造基地宿舍及食堂,并培训了300余名教练员、救生员。据了解,这次参与培训的教练全是赣榆区的体育老师。
教育局利用暑假时间,统一组织初一学生学游泳,类似做法并无太多先例。要知道,开展这一活动并不容易。整个培训过程,涉及学生一万多名,其交通、食宿、日常管理千头万绪,可谓工作量大、风险系数高。之于此,当地教育部门也是心知肚明,所以不仅再三征求意见、完善方案,甚至还耐心准备了两年之久。当然,一切都是值得的。赣榆区的这一尝试,实实在在让学生们掌握了游泳技能,同时也能给其他地方提供启发。
毋庸讳言,关于中小学生游泳培训,很长时间以来都存在着“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况。现实中,极少数学校配备有游泳池,零散开设有游泳课。除此以外,大多数中小学,都没有足够的条件和经验教学生游泳。对于城市学生而言,他们还可以去市场化培训机构学习游泳。而对于农村学生来说,河沟水质的恶化,使得他们“下水”的空间被大大压缩——更加需要注意的是,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农村儿童下河溺亡的事故。提供机会让他们学会游泳,这是从根本上避免悲剧重演的关键举措。
事实上,不论城市学生还是农村学生,客观上都对安全、正规、低价的游泳培训存在着迫切需求,职能部门本不该对此充耳不闻。数据显示,连云港市赣榆区有1.52万名初一学生,其中有1.39万人报名参加游泳培训,足见其受欢迎的程度。由此也不难看出,青少年游泳普及率不高,并不是孩子们不想学、不愿学,而是没人教、没机会学。一旦有合适的契机,引导更多学生学会游泳,将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地方教育局集中组织学生学游泳,此事实则牵出了一个根本性的“命题”,也即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游泳”——是将之视作“兴趣特长”“消遣运动”,还是当成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如果是前者,那么公共部门自然可以置身事外;而如果是后者,则相关职能机构就必须担起责任!赣榆区教育局的负责人也直言,“此事不属教育局的职责范围”。试问,这事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呢?
有必要明确的是,“游泳”首先是一个自救技能,这是避免孩子们陷入险境的能力保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有关公共部门便应该揽起责任、主动作为,而不是纠结于“分内分外”,顾忌于“人言可畏”,担心落个“吃力不讨好”的结局。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的做法获得一片点赞,这应该可以打消其他地方主管部门的顾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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