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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画闲言】 高仿公众号“钓鱼”,平台也应担责

新安晚报 2019-08-13 09:20 大字

看病、开卡、办事,上微信公众号预约一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微信公众号上处理事务。记者调查发现,骗子们如今开始利用仿冒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诈骗,有的通过取“高仿名”冒充正规机构,有的通过造假、借用他人工商执照、法人信息注册微信公众号实施诈骗。(今日《新安晚报》A12版)

不少人都认为公众号可信度较高,对于其提供的信息、链接等往往毫不设防。殊不知,微信公众号里面也是鱼龙混杂,一些看似正规的公众号,实际上却是“山寨号”“钓鱼号”。

高仿微信公众号招摇撞骗的背后,暴露出微信平台在公众号审核和监管方面存在漏洞。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使用者的账号信息、服务资质、服务范围等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号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但透过报道可以看到,微信平台的审核似乎成了摆设,在一些电商平台,有商家承诺“缴纳680元可注册经微信官方认证的企业号”,微信要求的营业执照、银行对公账户、法人信息等资料全由商家包办。

前不久,央视曾披露了微信公众号中出现“高仿”官微的乱象:一些地方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名称被一些个人和培训机构恶意抢注,严重干扰了高考招生工作。这些“仿冒号”不仅搜索排名靠前,有的甚至还得到了微信的认证,极具误导性。不仅极有可能存在招生骗局,考生的信息也面临泄露风险。

治理高仿公众号不能止于事后查处,更要加强源头监管,遏制以假乱真、浑水摸鱼。一方面,全方位进行身份核验,尤其对于金融、招生等敏感领域,除了审核申请者递交的书面材料外,更要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避免无资质者挂羊头卖狗肉。同时,筑牢“防火墙”。假冒微信公众号“钓鱼”,大多是通过引导到第三方钓鱼网站实施诈骗。微信平台应主动与有关部门的钓鱼网站信息库进行对接,在跳转链接时予以及时提醒,甚至自动停止访问,从而让骗术无法得逞。

一言以蔽之,遏制高仿公众号“钓鱼”,不缺技术缺决心,关键要强化互联网平台责任。目前,对于一些假冒公众号的违法行为,微信平台其实并未承担责任,自然缺乏严格把关、认真监管的动力。在这方面,不妨借鉴电商平台的管理模式。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将被责令限期整改乃至停业整顿,并面临最高二百万元的罚款。如果明知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还将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只有让互联网平台因高仿公众号被问责,为“钓鱼”诈骗承担连带责任,才能唤醒平台的责任意识,促其扮演好“守门人”的角色。□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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