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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起婴儿撞上吊扇 少年监护人被判赔27万

四川工人日报 2019-08-12 14:47 大字

入伏了,天气越来越热。除了空调,吊扇是很多人家里必备的用品。然而,这个普通的吊扇,却成了“隐形杀手”。

2018年6月,8个月大的婴儿被15岁少年举起时不小心撞上屋顶的吊扇,导致婴儿受伤死亡。婴儿父母把该少年及其亲属告上法庭,要求为婴儿的死亡承担侵权及赔偿责任。近日,东莞中院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实及双方的过错,认为应由15岁少年文某富承担70%的责任更为合理。遂判决由文某亿(文某富父亲)向凌某伍、黄某丹支付277881.45元的赔偿款。

东莞中院二审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18日,原告黄某丹带着大女儿黄某敏(事发时为11岁)、二儿子凌某宝(事发时5岁)以及小儿子凌某强(事发时8个月大)到东莞市虎门镇其舅舅的荔枝园帮忙摘荔枝。

后来凌某强睡着,黄某丹担心凌某强中暑,要求黄某敏将凌某强放至果园的房子内休息,并嘱咐其如果凌某强醒来就抱过来找黄某丹。后黄某敏将凌某强放在风扇下的木床上睡觉。被告文某富当时也在房间内玩耍。11时左右,凌某强醒来哭闹,文某富与凌某强玩耍,将其举起时凌某强的头部因碰到房屋顶部旋转的电风扇受伤。后凌某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重型颅脑损伤。事发当时房屋内并无成年人在场。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侵权责任的划分比例是否适当。此外,该案中,凌某强只是8个月大的婴儿,其母亲对其监护不周也是惨剧发生的原因之一。本案中,如果凌某强的身边有成年人看护,也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惨剧。

像这样因为疼爱“举高高”,因为好奇把手伸进电扇内受伤时有发生,作为家长应该做好监护责任,同时也要对电扇做好检查维修,避免事故发生!

刘满元 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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