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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晚上喝到嗨第二天驾车被查获 四名司机因为“隔夜酒”被查

烟台日报 2019-08-09 10:22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唐克通讯员德良先媛)8月8日,交警一大队铁骑队民警一早便查处4起因“隔夜酒”导致的酒驾违法行为。

昨天早上,一大队铁骑队在南大街路段进行例行检查。7时28分,民警在对一辆马自达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解释说是昨夜喝的酒,早晨驾车前并没有感觉不适,也没觉得自己身上有酒气,没想到还是测出了这么高的酒精浓度。

无独有偶。8时8分,执勤交警再次查获一名身上有酒味的驾驶员。驾驶员称自己昨夜和朋友出去过“七夕节”,喝酒喝到晚上10点多,第二天一早觉得精神状态不错,就驾车上班,没想到被查获。

记者了解到,在早高峰期间,一大队民警共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3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民警依法对3名酒后驾车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查处是以酒精检测的数值为依据,而不是以休息时间长短为准。若前一晚大量饮酒,建议司机朋友次日上午不要驾车上路,避免因“隔夜酒”导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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