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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韦小宝”结四次婚犯重婚罪 骗合作方百万现金

澎湃新闻 2019-07-31 10:47 大字

最近,在网络上出现了一个词“甘蔗男”,形容开始谈恋爱的时候非常甜,但是最后却只剩渣的男人,换个说法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渣男”。

但劈腿、花心这些“渣男特质”到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春这里只能说是“小意思”,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重婚及合同诈骗案便让人大跌眼镜。

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春为现实版的“韦小宝”可以说是毫不夸张,他不仅结过四次婚,还犯了重婚罪。不仅好色更贪恋钱财,伪造合同诈骗受害人许某特100万元。现实版“韦小宝” 婚姻也阻止不了他花心

“2013年2月我们在相亲网站上认识,只见过一次面,他便经常主动提出想要跟我结婚,8月的时候我们就在重庆办理了结婚。”受害人罗某说道。办理结婚之后罗某跟随王某春回到了昆明,王某春安顿她住进了呈贡的一个住宅小区,声称这套房是自己的物业之一。当罗某购置家具准备入住时,她才得知这套房子原来只是犯罪嫌疑人王某春租赁而来的,然而这只是王某春大大小小的谎言的开篇而已。

曾经的甜言蜜语就像泡沫,美丽却一触即破。罗某说道:“我跟王某春结婚的第二个月,他就称自己负债累累要我帮借500多万元,之后我多次联系他见面离婚,但还没离婚,他就去向不明了。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我们结婚的时候他还没有离婚。”原来早在2011年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春便与罗某俪登记了结婚,2013年尚未离婚又与受害人罗某结婚。

这些还不算完,胆大包天的王某春得知罗某知道真相后还威胁道:“如果起诉我就弄死你全家。”更可笑的是针对自己重婚的事实,犯罪嫌疑人王某春辩解称:“我知道我国是一夫一妻制,所以2013年与罗某办理结婚登记时没有想太多,就想着帮她走出婚姻恐惧症的阴影。”除了和罗某俪、罗某结婚,这位现实版的“韦小宝”在1986年、1999年分别还和两位女性有过婚姻关系,2018年警方抓捕王某春时,他还和另外一名女性保持着关系。谎称挖矿 骗走合作方百万现金

犯罪嫌疑人王某春除了在感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甘蔗男”,在做生意上还是个货真价实的“大骗子”。

2016年12月,受害人许某特经朋友介绍知道了一个在武定县开采矿产的项目,并结识了王某春。“当时他说这个矿产是用来向当地信用社抵债的,还说自己有开采矿山的设备及能力。”许某特说道。

犯罪嫌疑人王某春向许某特承诺:只要投资200万元,就可以分得采矿项目总利润的16%。许某特心动了,于是在2017年1月,许某特和朋友毛某与王某春签署了合同。之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春先是以“选场检修费”向受害人许某特要了10万元,随后又催促许某特和毛某交付剩余190万元,于是许某特又陆续向犯罪嫌疑人王某春转款了90万元。矿场一直没有动静,许某特慌了神便去了当地信用社询问自己投资的矿产项目,这一问才发现信用社从未和王某春有过采矿的事,这时许某特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

骗财骗色的老江湖最终也难逃法律对他的制裁,在感情上欠下的情债,还有在生意上丢掉的信誉最终都会以法律的形式来偿还。犯罪嫌疑人王某春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已构成重婚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2018年11月29日,官渡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春提起公诉,2019年6月25日,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春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继续追缴涉案款项,发还被害人许某特。

检察官提醒大家:不管是谈恋爱也好,还是做生意也罢,都要谨慎而行。谈恋爱、结婚之前务必要了解清楚对方的情况,尤其是对方的婚姻状况。而做生意更要谨慎投资,务必要经过多方考察之后再做决定。

云南省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期号| 总第2238期

文字丨马宗宁

图片丨来源于网络

本期编辑丨田颢

策划| 王翠云杨健鸿

监制| 肖凤珍

来源| 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

(本文原标题:《【基层播报】现实版“韦小宝”结了四次婚骗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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