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伍尔夫传
未出嫁之前,弗吉尼亚·伍尔夫原本是斯蒂芬家的小姐。斯蒂芬一族早先籍籍无名,他们从18世纪中叶起开始崛起。这家人起初是阿伯丁郡的农夫、商人和走私货窝主。对于住在阿登伯劳特的詹姆斯·斯蒂芬我们实际上一无所知,仅有的信息是他大约死于1750年,留下七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依照这个门第的传统,他的大多数儿子都漂洋过海寻求发迹去了。其中一个叫威廉·斯蒂芬的儿子在西印度群岛安顿下来,他从事的行业令人不快,就是收买得病的奴隶,治好他们的病,直到可以上市出售,他在这个行业里干得红红火火。另一个叫詹姆斯的儿子受过律师培训,他后来从商,曾在多塞特海岸遭遇海难。作为一个具有赫拉克勒斯体魄的人,他靠全力以赴和一小桶白兰地拯救了自己,还有四个同伴。那时天色漆黑,一场暴风雨正在肆虐;眼前是一座看起来无法攀爬的悬崖,“连只猫都没指望爬上去”,不过,他们爬了上去,发现自己来到了珀贝克岛。这里的海关征收员米尔纳先生救了詹姆斯,还款待了他;詹姆斯很能干,不但保住了船上的许多货物,还赢取了希珀拉·米尔纳小姐的芳心,他偷偷跟这个姑娘结婚了。
詹姆斯·斯蒂芬夫妇的婚后生活并不如意。他在生意上失败了,陷入债务,不久就发现自己进了债务监狱。面对窘境,詹姆斯·斯蒂芬做出的反应给他的后代开了先例。他拿起笔来为自己的案子做辩护。据我所知,他是斯蒂芬家族里第一个写书的人,自那之后,家族里几乎无人不发表作品,而且显然,每一代都有人为这个家族的文学业绩添砖加瓦。
詹姆斯·斯蒂芬选择上法庭,这又开创了一项家族传统。事实上,他走得更远,他在监狱里鼓动众人,最后差点酿成一场暴动。
他声称,因欠债而受囚禁是野蛮的,它还违悖了习惯法精神,违悖了大宪章、成文法以及公正、人性和政纲。这些问题都值得一谈,不过对他的案子并没有实际效果,最后,还是通过债权人,他才获释。经历了这场政法之役,斯蒂芬确信自己的天赋在于辩护领域而不是商界。他进入中殿学院求学,然而,不列颠的忒弥斯虽然乐于接受他的很多后裔,却把他本人给拒了。他的抗争给他带来了太多敌人,由于他在“出身、财富、教育和性情方面的不足”,他被赶了出来……
(节选自《第一章18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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