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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根治欠薪顽疾需要建立常态化机制

甘肃工人报 2019-07-24 08:09 大字

韩秉志

人社部近日公布了2019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涉及100家企业,总金额达1.2亿元。这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单次公示力度最大的一次,彰显了全面深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坚定决心。

拖欠工资,不仅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及其家庭的生计,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也影响政府的威信。过去,有些地方可能会认为,“黑名单”企业曝光多了,可能会对地方造成不好印象,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2019年第一批“黑名单”公布的30家企业到第二批50家企业,再到如今第三批100家企业,“黑名单”涉及企业越来越多,地区分布广,涉及行业多,金额也增大了。这表明,各地政府部门正改变地方保护主义观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愈加重视。

近些年,我国全面加强治欠保支工作,农民工欠薪高发态势得到了遏制。不过,这一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应该看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原因很复杂。尤其是建筑工程领域的农民工,由于施工企业不直接发工资,而是通过支付工程款,由劳务企业组织用工的方式来实现工程推进。可是,一些地方存在违法转包、层层分包和资质挂靠等乱象,导致主体不清、劳动用工缺乏监督管理等问题出现。其中,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最终受影响的都是农民工群体。

通过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曝光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让恶意欠薪企业无处遁形,这种做法值得肯定。在公示“黑名单”的同时,仍需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上下功夫。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各部门应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使违法企业切实感受到“一旦违法,处处受限”的威慑。

当然,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只是一种手段。要根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各级政府除了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更须在平时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能仅仅局限于“救火式”的集中整治。从短期看,要进一步发挥“黑名单”的作用,需要让“企业信用”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使联合惩戒效果更有力;从长期看,则要通过强化工资支付保障立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清晰工资支付责任,完善工资支付机制,真正解决用人单位“不能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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