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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超市存物小票拿走柜内物品属盗窃

安徽法制报 2019-07-23 09:19 大字

编辑同志:一周前,我在一家超市购物时,储物柜小票丢失。后工作人员开柜时我发现存放在储物柜中的一台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丢失。后经查看电子监控录像显示,系一女顾客拾得存物小票打开储物柜,取走了电脑。请问该女顾客的行为是否犯罪? 读者:洪蕾萍

洪蕾萍读者: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管理者发觉的方法,窃取其财物的行为。该女顾客是在拾得存物小票后“顺走”笔记本电脑,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尽管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属于自认为不被他人所知道的“秘密窃取”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你被“顺走”的笔记本电脑价值2万元,“数额较大”,属 因以盗窃罪追究该女顾客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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