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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别人的东西就搬走? ■湖南一男子犯盗窃罪获刑

天水日报 2019-07-22 14:52 大字

我平时喜欢种植盆栽,看到别人店门口好看的盆景,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皮某说,2月19日晚上,他从长沙市开福区月湖大市场某饭店吃饭出来时,发现店门口摆放了一盆中华文木盆景。由于盆景长得很别致,他一眼就瞅上了,心想着把这盆栽偷回老家。

次日凌晨1点多,皮某开路虎越野车再次来到饭店,见店铺已打烊且四周无人,于是将盆景搬到了自己车上。

想着只偷一盆摆家门口不太协调,为了凑齐一对,皮某盘算着再偷一盆。3月24日凌晨2点多,他再次开车来到这家饭店,盗走了摆在外面的两盆小盆栽。偷完后,他开车路过附近一所幼儿园时,发现了一盆30年精品榆木古桩盆栽,趁着四下无人,他索性一齐搬回了家。

令皮某始料未及的是,幼儿园大门处的监控记录了他作案的全过程。警方经过多番摸排、调查,于4月26日上午10点多将皮某抓获归案。经第三方鉴定,皮某所盗的中华文木盆栽价值3240元,而30年精品榆木盆栽价值1.1万元。

到案后,皮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退回全部赃物,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公诉机关认为,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皮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也积极退回了全部赃物,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如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适用缓刑。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皮某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同样,也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一审判决皮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本版稿件均据新华网)

看上了他人门口摆放的盆栽,湖南长沙男子皮某一不做二不休,竟趁夜色开路虎越野车把盆栽搬回了家。近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皮某给出的偷盗理由令人惊讶,“上次只偷了一盆,想再偷一盆搬回老家,大门口一边摆一盆显得对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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