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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在特殊乘客乘机问题上,国航不该实行双重标准

界面新闻 2019-07-16 17:37 大字

文 | 敬一山

“精神病人大闹头等舱"事件,这两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有网友爆料:她所在头等舱有位女乘客在飞机滑行时打电话,经空姐提醒后关机。但这时一位自称国航监督员的女士激动地站出来,批评打电话行为的同时,干扰乘务员和其他乘客,并进而报警。结果导致爆料人在内的相关人士滞留7个小时录口供。

如果只是单纯的“多管闲事"、情绪过激,那么当大家知道当事人有精神疾患的时候,事件多半就会平息了。这件事特殊的地方在于,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某,是国航员工,且有过多次机场闹事甚至被行拘的经历。对这样的特殊员工,国航不可能不知情。她当然可以坐飞机,但从确保旅客权益和航空安全的角度考虑,国航对她的行为起码应有更合理的应对方案。

复盘事件的演变过程,舆论至为不满的地方,也正在于国航的傲慢和甩锅。国航一再重申的是,他们无权禁止牛某某乘坐飞机,也不赞同爆料人公布牛某某的疾患信息。可事实上,正是国航自身现场应对失当,才逼得牛某某的隐私信息被外泄。如果国航现场及时化解冲突,及时给被干扰的旅客解释道歉,而不是逃避和掩饰,病人隐私权和公共安全就不会发酵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对于精神疾病患者能不能坐飞机,相关规定其实还算清晰。《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34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换言之,只要精神病患者不会有直接安全风险,那确实不能禁止乘机,但问题在于,如果当事人表现出制造问题的迹象,那机组人员就要及时干预。

事实上,国航在处理别的精神疾患纠纷时,头脑是很清楚的。2008年,演员王姬七十多岁的母亲带着王姬先天性智障的儿子登上国航航班,因为有亢奋表现,比如要进驾驶舱等行为,就很快被赶下飞机。国航的说法,这孩子属于特殊旅客,购票时未向航空公司说明,且要有能够承担监护责任的人同行,王姬母亲年过七旬监护能力不足。

依照这样的标准,国航自家员工牛某某,算不算特殊旅客,国航事先知不知道情况,在她表现异常时是迁就她还是承担起管理责任?显然,从事后演变过程以及国航态度看,有放任和双标的嫌疑。这也是公众非常不满的关键,置换成朴素的问题就是——如果牛某某不是国行员工,国航还会不会如此佛系的“宽容"?

因为这样一次意外,就呼吁禁止精神病患乘坐飞机,当然是不理性的,会伤及无辜者的权益。这也不是舆论质疑此事件的初衷,大家不满的核心是国航的傲慢和甩锅。没有人反对保护疾病患者,但是当她可能影响到公共秩序和航空安全的时候,国航应该有基本的预案,而不是把所有旅客一起绑到道德高地去听之任之。意识不到自身问题并诚意致歉改进,国航简直就是在逼消费者用脚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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