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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落户限制,深挖城市就业潜力

黄海晨报 2019-07-15 09:33 大字

近日,人社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局势基本平稳。通知明确要求,省会及以下城市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据《新京报》)

早在2016年,国务院就提出,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等落户限制。《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也要求,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应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应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此次,5部门再发通知重申开放省会及以下城市落户,释放了积极打破户籍制度对毕业生们就业创业掣肘的信号,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意义重大。

除了极少数超大城市外,所有城市均应向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全面敞开落户大门,既有利于让大学生在自由流动下实现充分就业,也能让他们更公平地享有城市公共服务,包括就业创业的配套支持政策。

就现实看,这其实并不算高要求。过去几年,多数大城市为了吸引人才,落户门槛已大为降低。如一些大城市的学历落户门槛已降到中专。如今,5部门将放开城市落户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提出,也是在呼应一种事实,那就是,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将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战场”。

事实上,已有专家指出,要把增加就业的重点从返乡创业和支持人口流出地的中小城市和县城,调整为强化人口流入地区接纳就业的能力,解决新增就业问题,重点应是已容纳并且具有丰富就业机会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地区。明确这一点,意味着就业政策的发力可能会有新的侧重,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将会更具效力。

当然,放开落户只是手段之一。重点还是在于,开放落户后,城市之于就业群体的配套支持也要跟进完善。如通知中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此外,还有必要优化城市的创业创新氛围,如落实对新经济的“包容审慎”,扩大就业创业渠道。这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和专门的细化政策安排。

总而言之,以放开城市落户促就业,是对城市就业潜力的深度挖掘,也契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求,可谓一举多得。自此,社会的就业创业支持系统,应围绕此一方向有更多政策完善和资源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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