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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及以下城市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安心乐业

山东商报 2019-07-14 09:47 大字

7月13日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近日人社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省会及以下城市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这五个部门是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其12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五部门要求各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

政策1: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

通知要求积极拓宽就业领域。对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2: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政策3: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返乡创业还有补贴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对到贫困村创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提供贷款贴息、场地安排、资金补贴。支持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奖补。

政策4: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通知要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将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接就业意向和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其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政策5:省会及以下城市放开落户限制、精简落户凭证

在就业权益保护方面,通知提出,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

此外,在毕业体检方面,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毕业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尽力避免手续繁琐、重复体检。

政策6: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严查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招聘领域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禁止招聘信息发布中含有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指导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

同时,通知还提出,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违规检测乙肝项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政策7:高校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通知要求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违约。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健全就业状况反馈、评估机制,真实反映就业情况。

政策8:中职、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也能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通知提出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同等享受政策。

通知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政策申办、凭证简化、资金安排等工作,确保补贴按时发放到位。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实施“一对一”援助,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上门活动,集中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人社部官网

相关链接

人社部@高校应届生:

这些就业创业政策你都知道吗?

记者近日从人社部获悉,时值应届生毕业季,人社部在其官网发布信息,@2019届高校毕业生,提示他们能享受到哪些就业创业服务及政策查询信息。

对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应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人社部提示,需要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还要及时查询档案转接去向,跟进社会保险办理。

正在求职的同学,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享受政策服务。需要岗位信息的,可以获得职业介绍;需要提高求职技巧的,可以参加职业指导;需要提升技能水平的,可以参加职业培训;需要增加工作经验的,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培训见习还可获得补贴政策支持。人社部表示,人力社保部门会主动联系,提供求职服务。

准备创业的同学,可以申请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获得启动资金;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降低创业成本。还可以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开业指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等综合服务。

查询就业政策信息,了解人事档案保管服务机构信息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www.mohrss.gov.cn)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查询招聘信息可以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www.cjob.gov.cn)、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或各地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可以拨打12333咨询电话。

人社部提醒,求职中要擦亮眼睛,注意防范中介机构乱收费、用人单位扣证件、培训就业被贷款等陷阱。如遇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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