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板猥亵女童,公众在看法治的成色
本报评论员王学钧
7月3日晚,上海普陀警方通报,王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经确认,这位王某某就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王振华。
这份通报及时回应了公众的关切。这两天,新城控股实控人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一事引爆了舆论场,人们在深感震惊与愤慨的同时,也一直不无焦虑地期待着警方的说法。如今,警方的通报来了,不仅以明确的结论印证了此前的“传说”,更以刑拘犯罪嫌疑人之举打消了不少人的疑虑。
要知道,这位王某某可不是“一般人”。作为新城控股以及多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王振华不仅是跻身各大财富榜的超级富豪,更有着各样炫目的光环。也许正因如此,涉嫌猥亵女童一事在曝光之后,才出现了某些不应有的“变故”。
根据相关报道,6月30日,受害女童家人报警,普陀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相关工作。7月1日,王振华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月3日,有关方面对受害女童进行伤情检查,发现存在阴道撕裂等情况。当天下午,上海公安向媒体证实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属实。短短两个小时后,事情却起了变化——不仅已“属实”的情况变成了“还在核实中”,当地媒体的相关报道也纷纷“撤”了。不少人禁不住发问:难道,如此严重的一件事,就这么被“压”下了?好在,普陀警方的通报纾解了人们的焦虑。有了这样明确的通报,人们就有理由相信,无论犯罪嫌疑人多有“实力”,也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诉求。面对大老板猥亵女童这样“特别”的个案,相关部门尤其需要抖擞精神,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与妥协。为及时而充分地公平正义,不少问题还急需有一个答案。正如人民日报官微所言,嫌犯王某某已被刑拘,仍有太多问号需拉直——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这些问题必须尽快说清楚说充分,这不仅关乎案情的真相,更关乎量刑的轻重与法治的成色。
同时,也须对某些“动作”给予足够“关注”。东窗事发之后,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动用资源减少损失和逃避法律制裁?尤其值得注意的,相关部门前后回应的变化及次生网络舆情的出现,这里边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得说清楚。也许,唯有如此,类似案件的查处才能进化到治本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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