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恶势力犯罪集团集体获刑
6万余人先后陷入“套路贷”,4.3万余人遭敲诈勒索,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遭遇泄露,涉案金额达2.9亿余元……这是浙江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查明的犯罪事实。7月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陈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了集体宣判,首要分子陈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该犯罪集团共骗取6万多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2.9亿余元,扣除本金后实际骗得1.4亿余元。在追讨“债务”过程中,该组织不断通过辱骂、威胁、恐吓、发送附有被害人头像的淫秽侮辱短信或图片等方式催收,造成两名被害人自杀(其中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650万元;判处曹某某等其余16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吴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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