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心”父母带不出“硬核娃”
□袁汝婷
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其中关于教育惩戒的内容成为关注焦点。条例明确: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然而,对于这个为教师“撑腰”的规定,诸多受访教师却纷纷表示“不敢用”“不愿用”。
从一些新闻中可见端倪:孩子座位被调整了,家长投诉要求换班主任;孩子犯错被叫家长,家长带着律师和录音笔来校……不难发现,在一些典型案例中,父母的“玻璃心”直接导致了维权行为“用力过猛”。这令人不得不问一句,老师不再拿戒尺,究竟是因为如今的孩子娇贵如同“瓷娃娃”,还是因为部分家长有颗“玻璃心”?
必须承认,在一些极端个例中,确实存在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的情况,因此,家长有意识、有能力维权并非坏事,它对学校教育有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但我们在肯定家长维权意识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提醒一句:凡事有度,过犹不及,否则,伤害的不仅是老师,更是家校共育的良性互动。
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在谈及对学生的教育时曾说:“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我们不能一边寄望于老师教出好孩子,一边又反对老师惩戒“熊孩子”。如果家长放任并无限放大自己的“玻璃心”,无异于既要老师履行管教义务,又不允许老师拥有管教权利。
除了导致老师“不敢管”,父母的“玻璃心”对孩子还有着更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孩子的成长自有其规律,而父母过度的关注甚至是焦虑,以“包办”的方式代替孩子面对挫折,这样的“温室教育”,如何能教出“硬核孩子”?
另一方面,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以“玻璃心”面对批评与挫折,并以激烈的态度拒绝反思,这无疑是一种偏激的、错误的行为示范。父母的心境是一片大海,孩子是海上的一艘小船,如果大海动辄波涛汹涌,小船又如何能平稳航行?
鼓励与惩戒,是教育的AB面,无论缺了哪一面,教育都是单薄的、片面的。如果适当、合理地行使教育惩戒权,却动辄得咎,教育这个“良心工程”难免会变成“寒心工程”。“玻璃心”父母带不出“硬核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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