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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的“三不”

济南时报 2019-06-25 14:12 大字

□李绍增

南宋民族英雄岳飞,可谓家喻户晓;可岳飞有个光耀千古的“三不”,知道的就不多了。

岳飞的“三不”,先见于文士吴拯的《鄂王事》之中:一次朋友聚谈,说及当时风雨飘摇的世事,有一位颇为感慨地说:“天下纷纷,不知几时才可太平?”岳飞拍案而起:“只要武(臣)不惜死,文(臣)不爱钱,天下自然太平矣!”岳飞这一豪气干云的作答,也见之于《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中。至于另一“不”,是在一次朝廷宴会上,岳飞谈及自己27岁时所作的《赠张完》诗——“无心买酒谒青春,对镜空嗟白发新。花下少年应笑我,垂垂羸马访高人”,释诗中“谒青春”,不是交往“年轻美色”,而是趁青春年少多多拜谒抗金北伐、收拾河山的君子,表白了自己“不近色”情怀。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岳飞以39年(1103年至1142年)的热血和生命,践行、兑现着自己的“三不”。

岳飞作为军队的统帅,武不惜死,早已在军队和民间传为佳话。徽宗崇宁二年,即公元1103年夏历二月十五日之夜,岳飞出生在相州(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永和乡一个农民家庭。岳飞出生的时代正逢北宋王朝内外交困之际:在内朝野争权夺利,官宦贪污腐败;在外北地女真国有一个总狼主叫完颜阿骨打,建国号为金,虎视眈眈,觊觎中原。岳飞受娘教训,从小嫉恶如仇,立志拯民报国,七岁时曾写下一首《偶题》:“投笔由来羡虎头,须教谈笑觅封侯。胸中浩气凌霄汉,腰下青萍射斗牛。”及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他弃农从军,很快成长为一名军官。南宋王朝建立后,他主张驱除鞑虏,恢复中原,亲率“岳家军”南征北战,经历大小二百余战,且每战必“身先士卒、直犯虏阵”(岳珂《行实编年》)。《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中记载了高宗绍兴七年(1137)颍昌大战的情景:“颍昌大战,无虑十数(冒着十倍于我的敌军),出入行阵。体被百余创,甲裳为赤。”在岳飞“不惜死”精神鼓舞下,“岳家军”鞭指所趋,所向披靡,颍昌大战取得大胜,金军余部无不闻风丧胆,纷纷惊呼:“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战时“不惜死”,平时更是“不爱钱”。岳飞32岁就被封为武昌郡开国侯,后来与韩世忠、刘光世、张俊一起位居“南宋中兴四大名将”。他虽位高权重,但一直坚持“廉洁奉公”,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更不利用打仗之机搜掠百姓的钱财,反而经常拿出自己的俸禄救济属下的士兵和逃难南来的乡亲,就连朝廷犒赏的钱物,也是“均给军吏,秋毫不私”。《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中有这样一段话:“帝初为飞营第,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

这里说的是这样一件事:皇帝高宗见韩世忠、刘光世等将领都在临安(杭州)建起了富丽堂皇的宅第,欲为岳飞建造豪宅,岳飞拒绝说:“抗金还没全胜,怎么能修建自己的安乐窝呢?”直到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岳飞仍然住在原有的房子里。据说他的家被抄后,家中只有区区九吊钱(一千钱为一吊)。据李元洛先生所著《绝唱千古》一书披露,今日汤阴岳庙大殿两侧有一副联语,“人生自古谁无死,第一功名不爱钱”,对岳飞“不爱钱”作了最真实的写照。

在后宫佳丽三千,家中妻妾成群的封建世风下,岳飞“不近色”做得如何呢?《宋史·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岳飞》中云:岳飞“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宁大将安乐时耶。’却不受,玠益敬服。”这段记载说的是,岳飞家中没有一名姬妾,只与老家的李姓夫人共同生活。他身为一方统帅后,一向敬重岳飞的西北边防大将吴玠为了与他修好,特意选了4个美女,千里迢迢送来给他做妾。这4个犹如杨柳拂风、也似桃李飞红的美女一到杭州,曾引得盛产美女的天堂人一片“啧啧”。可是岳飞丝毫不为所动,而且拒绝见面,直接安排属下把她们退回西北老家。这种大丈夫所为,诚可谓英雄爱江山不爱美人!古往今来,有几多人能够望其项背?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八百多年过去了,岳飞的英名和他的“三不”,如同一面猎猎的旌旗,栉风沐雨,穿越时空,一直辉耀至今。

面对这面光耀千古的旌旗,作为开拓未来的后人,该当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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