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小区高楼坠物伤人事故频现 “高空焦虑”如何破解?

兰州晨报 2019-06-21 08:32 大字

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发生一起高空坠窗事件,一名5岁男童被砸中,后因伤势过重去世。福田公安相关负责人19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初步确定此事为窗户意外坠落事故。目前事发小区街道办已经向家属提供法律援助。

近年来,住宅小区“高楼坠物”伤人事故频现,本为居民安居乐业、遮风避雨的高楼,却对路面行人安全带来威胁,住户及周边市民的“高空焦虑”何以破解?

A高楼坠物伤人,催生“高空焦虑”

事发当日,一名5岁男童与母亲路过京基御景华城小区,被从20楼坠落的玻璃窗砸伤,随后男童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3天抢救不治身亡。

所在地福田区南园街道办表示,目前街道司法所和律师已经介入,向家属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相关部门也已要求福田区各小区对住户窗户、空调外机等进行自查自纠,严查高空安全隐患。御景华城物业方面表示,已组织专门人员逐家逐户排查门窗安全隐患,发现一些窗户存在螺丝松动、螺丝缺失、滑撑生锈或断裂等情况,物业已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实际上,这样的“高空坠物”威胁人身甚至公共安全的事件,并不鲜见。5月22日,京基御景华城小区就曾发生过窗户掉下的事件。当时小区一个8楼的租户在安装空调时,安装人员不慎将窗户推下,险些造成安全事故。6月19日下午,南京鼓楼区发生高空坠物砸人事件,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被高空坠落物体砸中,随后被送医院治疗。

记者注意到,相关事故导致近期互联网上出现了“高空焦虑症”。

B亟待“源头把脉”,提升建筑质量

在业界专家看来,高楼坠物伤人如果确非人为事故,则可能是建筑物的质量问题,以及物业管理问题,产权方、使用方、管理方均可能承担责任。

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童云洪等人分析认为,在已经交付、正常使用的居民小区中,窗户作为房屋的组成部分意外坠落致人伤害,业主有管理房屋质量的义务,租户是房屋实际使用人,物业公司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承担对小区设施安全管理的职责,都可能成为民事责任的主体。

对此,一些物业公司往往“抱屈”:一方面,业主房间的窗户属于业主个人财产,物业方面较难管理;另一方面,部分建筑隐患验收时难以发现,导致小区“未老先衰”,物业十分头痛。

专家解读

加强安全保障,需要“立体防范”

“高空焦虑”如何破解?不少专家认为,在提高住户“高空安全意识”、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的同时,要完善规章制度、利用科技手段,推进“立体防范”,让市民在高楼下放心行走。

法律界人士建议,一方面,要对高层建筑“外开窗”危险性予以重视,新建高层建筑宜“内开窗”;另一方面建议推进建筑终身负责长效机制,明确界定、责任到人,让从业者对行业有敬畏心,从建筑安全角度杜绝隐患。

专家认为,可通过相关条例的修订,建立房屋维修基金从归集到使用的良性机制。同时,空调外机、业主窗户等属于私人所有的部分,目前物业没有进入业主房间进行检查、维修的权力,但可研究建立强制定期检修的机制。

据新华社深圳6月20日电

新闻推荐

彬州交警夜间突击检查 整治大货车超载超限

本报讯(记者宋超)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多发态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8日晚,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践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