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网络招聘平台需明确连带责任

烟台晚报 2019-06-19 09:43 大字

张淳艺

“XX客服都是骗局”、“我的押金到现在还没退”……近日,在一个名为“打击网络招聘骗局维权”的QQ群中,许多曾在网络招聘中受骗的网友激愤地发言。当前,网络已成为许多求职者寻找工作的主要方式,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招聘网站上陷阱多多,“假招聘,真骗局”现象时有发生。(6月18日《工人日报》)

足不出户也能找工作,近年来网络招聘凭借方便快捷的优势,深受广大求职者青睐。然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一些网络招聘信息真伪难辨,暗藏陷阱,严重侵害了求职者合法权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招聘平台向用户提供招聘信息,并从中获得收益,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信息审查职责。

遗憾的是,一些招聘平台并没有认真扮演“把关人”角色,辜负了求职者的信任。此前,一些网友投诉称自己公司被冒用,在58同城发布了大量虚假招聘。有记者体验发现,使用网上下载的营业执照,可以轻松通过企业认证并发布职位。同时,许多招聘公司在其平台发布的主页上,公司简介、联系方式均为空白,一旦求职者上当受骗,可以说无从维权。此外,一些招聘信息中的“名企”“推荐”等标示,让求职者对于招聘公司笃信不疑。事实上,业内人士坦言,“这是一种推广方式而已,有些标识花钱即可购买”。

前不久,苏州虎丘区法院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黑中介’诈骗案”,该犯罪团伙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在网上发虚假招工信息,用各种收费名目实施诈骗,并对要求退款的求职者暴力殴打。除了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刑的,法院还向涉事招聘平台发了司法建议,要求其堵塞监管漏洞。在肯定这一做法的同时,还应看到司法建议属于建议性质,并不具有强制力。眼下,网络平台监管漏洞也并非个案,而是普遍现象。对此,更应从法律层面厘清招聘平台的责任,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倒逼其认真审查,杜绝陷阱。

今年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样,网络招聘平台也需要明确连带责任,在求职者遇到求职诈骗时予以先行赔付。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网络招聘平台为求职者把好关,净化网络求职环境。

新闻推荐

聚焦中国经济亮点 从“618”电商购物看中国消费新动向

新华社记者王雨萧于佳欣潘晔天猫平台小家电迎来爆发,1分钟销售破亿元,4分钟销售额超去年一小时;京东生鲜半小时销售约2000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