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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近期共移送涉黑恶线索600余条 北京市高院推进全市法院系统督导整改工作;北京市检察院建立涉黑恶案件办理专业人才库

新京报 2019-06-09 01:00 大字

新京报讯6月5日,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主持召开党组会,强调要把落实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压实政治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6月6日,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督导组通报的问题和市委主要领导汇报讲话中点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于检察机关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持综合施策,立行立改。

北京高院制定下发打黑除恶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高院迅速推进全市法院系统督导整改工作,紧督在审涉黑涉恶案件,加强协调配合,拿出过硬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全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加大打伞力度,敢于刀刃向内,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对扫黑除恶四个规范性文件再学习、再培训,统一司法理念,明确司法标准;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强化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截至6月5日,全市法院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00余条,发送司法建议27份。同时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推出《扫黑除恶60问》精华视频版、普法作品《套路贷20问》,制作扫黑除恶四个意见音频课程等。在认真整改、查缺补漏的基础上,北京高院正制定下发关于完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巩固此次督导整改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针对部分北京市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针对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情形较多的问题,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审查引导侦查的全面性、深入性、可操作性,力争做到涉黑恶案件中检察机关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并与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补证方式相结合,全力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将一次退补由多数降为少数,将二次退补由少数变个别,坚决杜绝借时间等随意性退补的情况。

同时,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深挖彻查意识,与纪委监委等进一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若发现检察机关内部存在“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绝不袒护,绝不姑息,一查到底。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再加强各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建设,在人员上配足、配强、配齐,且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工作中统筹协调作用,协调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协同作战。进一步完善专案办理机制,三级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共同办理重大、复杂涉黑恶案件,建立涉黑恶案件办理专业人才库,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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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受理刘建军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人刘建军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案系陈海涛等人涉黑案后,北京法院受理的又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建军于2005年至2017年间,通过向他人放贷、承包土地获取拆迁占地补偿、租赁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经营等方式逐步积累财富。其间,刘建军陆续纠集汪纪涛、曲克远、金春挺、王双双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刘建军为组织、领导者,以汪纪涛、曲克远等人为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实施了殴打他人、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建军纠集多人,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当地形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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