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吵服务”悖德又违法
近日,一张“专业代吵服务”的聊天截图,在微信群流传,聊天记录显示,专业代吵“普通话100元一次,包吵赢”。同时,该“商品”被以5元到200元或者更高的价格,挂在商品展示页面。
近年来的网上“代理”业务大行其道,比如“代行孝”“代扫墓”“代哭丧”等。似乎只要有需要、有钱赚,便没有什么不能取而“代”之。这不,连“吵架”“骂人”都成为了赚钱牟利的商机,但此等代理业务面临的是违法悖德。
首先,从法理上讲,“代吵服务”是一种无效合同。商家与买家之间的交易行为,既有市场个体间的服务关系,更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早已为合同签订与履行规定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就包括“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的要求;第五十二条更为“合同无效”列举出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内的五种情形。以骚扰、辱骂为主要方式的“代吵服务”,显然违反了和谐社会应有的公序良俗,当属无效合同。同时,查阅我国《民法通则》,其中第五十八条也将“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并明确指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代吵服务”损害的是正常有序的社会秩序,显然应归属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民事行为”。更为重要的是,与他人骂架,辱骂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也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存在频繁拨打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甚至侮辱、诽谤他人的情况,则是违法行为,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
其次,从社会伦理论,“代吵服务”也是一种旨在升级、扩大纠纷的不文明、不道德之举。常言道,“有理不在高言”。即便是发生矛盾纠纷,也需要在有理、有利、有节的理性与文明状态下“有话好好说”,必要时可以诉诸于法律解决。
遏制“代吵服务”蔓延,人们需要提升守法律、遵道德、讲文明的素质,莫以骂人的“技术过硬”为荣,更当为自己悖德违法的无知、无智、无耻而感到羞愧;网络管理也需对这种公然宣扬“代吵服务”的行为严格审查,依法取缔;相关执法人员更要忠于职守、敢于出手,依法惩戒“代吵”行为,让交易双方都付出违法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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