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儿童家具质量不该有“网售版”
■李英锋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网售儿童学习桌椅的安全项目检测显示,20套儿童桌椅中,13种学习桌、8种学习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样品整体不符合率竟然高达52.5%。更让家长们揪心的是,经比较试验,网售婴儿床的不符合率要比儿童学习桌椅高得多。(5月26日央视网)
如今,由于出售相关商品的实体店铺数量不多,而网络店铺则堪称海量,且网购又比较方便、便宜,不少家长选择从网络店铺购买儿童学习桌椅。然而,安全项目检测显示,网售儿童家具质量堪忧,俨然成了“健康杀手”。
儿童家具固然可以有“网售版”,其规格、型号、价格等固然可以有别于“实体版”,但其质量不该有“网售版”。《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对儿童家具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具体参数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些法律、标准划出了儿童家具的质量底线、安全底线,适用于所有市场、所有销售渠道,既适用于儿童家具的实体版,也适用于网售版。也就是说,儿童家具的网售版也必须守住质量底线。
北京市消协的检测结果揭开了网售儿童家具市场的质量乱象一角,也让我们看到了行业管理、电商管理和市场监管的漏洞。生产者、销售者作为商品质量把关第一责任人,应该深刻反思,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生产检测和进货查验制度,从源头提升儿童家具的质量合格率;电商平台应该承担起管理责任,督促入驻经营者完善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用诚信评价机制对经营者进行制约。如果经营者所售儿童家具不合格率较高,或屡次出现销售不合格儿童家具行为,应予以黄牌警告,甚至列入黑名单,逐出平台;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组织、行业协会等则应依法依职责积极宣传推广《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加强对网售儿童家具的监测和监管,发现问题商品通过责令下架、召回、没收等形式及时予以处置,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并发布消费警示,支持消费者维权,创造健康、安全、放心的儿童家具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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