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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遛狗不拴绳”是犯罪不是什么“以恶制恶”

济南时报 2019-05-24 14:12 大字

路边一只狗狗正在溜达,只见旁边一个提着包的老人大踏步飞奔上前,下一秒,他的包掉到了地上,双腿僵直,脚也“动弹不得”。这不是逗狗,而是一种新型碰瓷方法。据悉,这是甘肃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的民警从视频监控上发现的一幕,这些碰瓷人士专挑不拴绳的狗狗下手,他们先是假装在闲逛,发现目标后立刻戏精上身,直接扑过去,假装被咬伤。近日,多地警方公布了这种碰瓷方法并提醒遛狗狗的主人记得要给狗拴绳。(5月23日澎湃新闻)

专盯不拴绳狗狗的新型碰瓷,真可说是细分市场脑洞大开的“业务创新”了。警方发布的几段典型视频,满屏喜感中又透出满满的恶意。语焉不详的警情提示,远未有说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我们并不知道,碰瓷者有没有得逞,也不知道被碰瓷的狗和狗主人后来怎样了。或许,公众根本就不关心这些,炒热所谓“新型碰瓷”的概念,再将之引向“人狗矛盾”的讨论也便足够了。许多人哪里是在转发案例“预防碰瓷”,分明就是幸灾乐祸看热闹不嫌事大。

在一些人看来,不拴绳的狗主人遇上来者不善的碰瓷者,简直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真真应验了那句“恶人自有恶人磨”。如果是一闪而过的“幸灾乐祸”的小情绪也就罢了,但许多人堂而皇之地在网络上跟帖留言冷嘲热讽,这完全就是两回事了。如果说,遛狗不拴绳是一种不文明的违法行为,那么碰瓷则涉嫌敲诈、诈骗等刑事犯罪了,这两者完全是两个性质,也完全是不对等的。毋庸讳言,为“碰瓷不拴狗绳者”的行径鼓与呼,本质上就是在鼓励犯罪。

哪有什么“盗亦有道”,哪有什么“以恶制恶”。恶就是恶,犯罪就是犯罪。一些人为“碰瓷不拴绳狗狗”莫名兴奋,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的内心失去了道德定力,乃至于对于是非、法律,产生了一种认知漂移。这是一种郁积于心太久后的自我释放,是“正义当下无法实现”之后的三观黑化——毕竟,在现实中,总还有太多人遛狗不拴绳,而他们并没有得到强力的纠正和应有的惩戒。现状如此,也难怪不少人心态崩了乃至为“碰瓷者”叫好。

常识是,当公共执法无法给予违法行为及时的、有力的打击,那么整个社会便不足以形成平和的心态和笃定的信仰。一些人在网络上为“碰瓷不拴绳狗”欢呼雀跃,而另一些人则是在线下场景内“毒狗”“打狗”,其内在的逻辑其实是一致的。民间的愤懑与恨意,得不到纾解和引导,注定会滋生出极端的情绪和行动。“遛狗不拴绳”这件“小事”,已经折磨民众太久太久。为碰瓷者“喝彩”,是他们对乱象又一次的悲怆抗议,尽管嘴脸太过难看,但确乎言由心生。 (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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