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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网售一禁了之?

消费质量报 2019-05-24 01:19 大字

关键词:处方药违法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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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可

舆情回顾

2018年11月,上海22岁女孩马晓晓(化名)通过网络购药平台购买了18盒秋水仙碱片剂,因过量服用导致死亡,随后家属将第三方购药App“药房网”以及进驻该App的4家商家告上法庭。家属认为,涉事App和商家在未获取处方情况下随意大量出售处方药,对女儿过量服用导致死亡后果负有责任。该案已于近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近日,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网络购买处方药乱象普遍存在。多家网络购药App上不用处方就可以买到处方药,所谓“药师审核”形同虚设,甚至虚构病情花5元就可以买到电子处方、把处方药标记为OTC(即非处方药)售卖等。

舆情背景

1999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随后,各地药监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必须凭处方销售的约800种处方药名单。

2005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

2017年3月16日,常州一名16岁少年王某(化姓),因服用2克网购的“秋水仙碱”引发严重急性中毒,经医院抢救数天仍不幸身亡。

2018年5月,来自江西九江的21岁女孩段鑫(化名)因为“痛经”,通过医药电商平台同样购买了秋水仙碱片剂,在陆续服下198片药后抢救无效死亡。6月,国家药监局通报了当年1至5月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信息中,有35家药店和医药电商平台因通过网络违规出售处方药被罚,涉及企业包括国大药房、健客等多家知名企业,其中健客“通过邮售、互联网交易的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多达12宗。

2019年4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议,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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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声音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邓勇博士:消费者在网上上传处方购买处方药方式,容易造成处方造假泛滥。若因为存在处方药销售现象,就让网上药店退出行业,对于目前公众就医用药环境的改善并无益处。目前网售处方药的行业规范处于两难境地,争议很大,建议加强规范,而不是一刀切。打破患者信息壁垒,加强对规范网售处方药的立法和执法,才是根本。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部分处方药在存储、运输等过程中有严格的要求,网售处方药无法保证药品存储或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如药品变质,将对用药者产生影响。处方流转、资质审核、网购售后等环节也很容易出现问题,对患者、卖家来说都存在风险。但患者通过网络购买处方药的需求实际存在,不能忽视。允许实体药店网售处方药,同时药监部门对实体药店销售、运输、处方流转等环节有效监管,形成一个良性闭环,或是规范网售处方药的办法之一。

明基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李新:初次用药或者病情不稳定者,用药安全包括用药效果存在很大问题,处方药最好还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网友声音

@苟懒懒:我在药店买处方药,也就打个电话的事,没病也能买到。

@G海湾STAR:网购处方药的方便与安全需要同步规范。

舆情分析

据了解,“秋水仙碱”是在秋水仙中发现的生物碱,可制成一种叫做“秋水仙碱片”的药品,常被用于治疗急性痛风,也有抗肿瘤作用,但毒性大。秋水仙碱在人体器官内的累积会产生毒副作用,用于有效治疗和引发毒副作用的剂量只有一线之差,且尚无有效的解毒剂。

目前,国内获准生产的17种秋水仙碱片均属于处方药,这类处方药原本只能在医生诊断开出处方后,才能从医院或药店购买到,如果用量、用法和频次都遵医嘱服用,悲剧应不会发生。

处方药是指有处方权的医生所开具出来的药品。因处方药具有依赖性潜力易导致滥用,或具有毒性等潜在风险,患者自行使用不安全,因此,按照相关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能调配、购买和使用。

在制度设计上,“处方”是病患从线下医疗机构拿到处方药的门槛。然而,形同虚设的“药师审核”、假处方的泛滥、把处方药标记成非处方药售卖,甚至不要求处方等做法,搬走了处方药流通的门槛。这也是网售处方药仍屡禁不止的原因。

处方药网售的管理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一方面,部分消费者确实有需求;另一方面,相对于非处方药,处方药的市场规模和利润更大。对比网售处方药可能带来的利润,其处罚威慑力显然是不足的,这促使了不少医药电商在政策还未明确时,就已经打起了“擦边球”。

只有制定并完善监管法律体系,才能使互联网药品销售行为有法可依。而加快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相关立法工作,进而逐步完善互联网药品交易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行业指南显得尤为重要。建立药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必须用“重罚”来有效地遏制无良企业制假售假的逐利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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