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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男子违停被罚想找交警撤销罚单 谎称撞坏灯柱报假警

澎湃新闻 2019-05-23 20:49 大字

近日,网传珠海一男子在拱北撞坏灯柱后报警,却被警察抓走。

经调查真相为:该男子因违停被罚而报假警,希望交警撤罚单。

5月21日中午12点39分,珠海交警接到事故报警,一名男子说自己拱北粤华路新市花园门口撞到灯柱,请交警过来处理。

拱北交警张警官刚刚经过粤华路,接到报警后还很纳闷,怎么前脚走,后脚就发生事故了?

张警官马上掉头,赶往新市花园门口。可在新市花园门口找了半天,发现所有的灯柱都完好无损,也没见到肇事小车。这时,一名男子向交警挥手示意,说是他报的警。男子旁边停着一辆粤CZ××46号白色日产小车,车身完好,不像是发生过事故。▼

张警官更奇怪了,上前询问男子什么事报警?没想到男子竟说:“我没有撞车,我报警是因为我找不到交警!”张警官听了哭笑不得,这不就是报假警吗!由于现场属于禁停路段,车辆停放会阻塞交通,张警官于是将男子带回大队调查。

经调查,男子姓潘,报假警是因为他找不到交警。当天中午12点30分,潘某驾车驶入粤华路新市花园和米兰百货中间的小巷子,把车停在路边去买水。因为巷子很窄,路口也设置了违停标志,所以交警巡逻经过时,对日产小车贴了一张违停罚单。▼

潘某买完水回来,发现车窗贴着罚单,觉得自己买个东西而已,不应该被罚,所以想找交警撤销罚单。

怎么找到交警呢?潘某突然想起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只要打个事故报警电话,就会有交警过来处理,这样就可以撤销罚单了。潘某于是如法炮制,报警谎称自己撞上了路灯,结果交警真的来了。

由于潘某报假警的行为扰乱了交警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浪费警力资源,交警对潘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写下了一封检讨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停本来就不对,是交警部门整治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违法之后不悔改,还要报假警更是错上加错。希望潘某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司机。

(本文原标题:《男子撞坏灯柱报警却被警察抓走?真相:该男子报假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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