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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将遗产留给宠物狗 法律应想想办法

华商报 2019-05-22 01:19 大字

>>网友热e

■爱的抱抱2017:感觉太心酸了,孤独,缺少社会关爱。

■不是娘子是女汉子:她应该找个无父无母的成年子女替她完成后面的事。

■Uncle刘大叔:我喜欢养狗,房产赠与我,我来替你养(狗)。

■老野喵喵:捐助,做慈善也可以啊。

华商君曰

想在自己去世后将遗产留给两只宠物狗继承,奈何公证处“爱莫能助”,无法帮助没有亲人的赵女士完成身后事。而在有些西方国家,动植物是可以继承主人遗产的。其实,按照最质朴的道理:房子是我的,我想留给谁就留给谁。在这个层面,法律应该有别的途径帮助赵女士完成遗愿。

“活得越久,越觉得人不如狗。”这本来是网友用来自嘲的一句话。可是,这句话,多了一条现实版的注解。

最近,湖北宜昌三峡公证处接到了一个女子“特殊”的咨询:要怎样才能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两条爱犬?

这下子,可真正难倒了工作人员……

58岁的赵女士是宜昌城区市民,近日,她前往三峡公证处咨询有关遗产处置的问题。

赵女士称,她一直单身、独居,父母已经去世多年,也没有兄弟姐妹,平时就和家里养的泰迪和拉布拉多相依为命。特别是退休以后,这两条5岁多的狗就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最近,赵女士觉得自己身体不好,就想立一个遗嘱,等去世后委托别人把现在住的房子卖掉,然后把钱留给两只狗继承。赵女士的房子位于中心城区,有60多平方米,价值约60万元。

记者在公证处见到赵女士,她只透露自己是一家街办企业的退休工人,也没有值得托付的朋友,最割舍不下的就是两条狗。

三峡公证处的一名公证员表示,他从事公证几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把遗产赠给爱犬这种诉求。他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咨询类似事情该如何办理。但目前,湖北省还没有一例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

三峡公证处的主任严继宁表示,在我国的《继承法》里,继承人是以人为主体的,狗作为动物,无法作为继承的主体。尽管他很理解赵女士的想法,但因无法可依,的确爱莫能助。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殷书国律师表示,这涉及到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根据不同民族资产的传递习惯,有些西方国家的植物、动物可以通过其他机构接受遗产,但在中国不行。同时,这是一个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理论上,赵女士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一个财产的赠予管理和使用,来完成意愿。但现实中,不一定有人愿意这样做。据《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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