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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挂证取酬”清理整治成果

肥东晨刊 2019-05-15 11:12 大字

今年以来,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将资格证书挂靠在企业、中介机构并领取报酬(简称“挂证取酬”)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据悉,县纪委监委将再利用1个月时间,进行重点核查,巩固现有成果,为净化全县企业经商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紧盯关键“三个明确”划线定标

坚持靶向集中、指向明确,对整治范围、内容、时限等进行划线定标。明确整治范围涵盖全县各乡镇(园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机构)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在职在编人员;明确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规定的执业药师、建造师、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明确清理时限,着力整治“十八大”以来,仍将本人持有的职称、资格证书挂靠至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并取酬的行为。

稳步推进“三个到位”不留死角

自查自纠到位,组织各单位认真传达专项清理工作精神,如实填写《个人自查表》,并在本单位及二级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承诺落实到位,凡是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签订《个人承诺书》,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督查检查到位,联合人社、住建、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细致甄别梳理持有证书人员、类别、有无挂靠等情况,采取随机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是否存在违规挂靠、挂靠取酬等问题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标本兼治“三种情形”分类施策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分类施策、区别对待,着力消除违规挂靠、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如实登记上报、主动上交违规挂靠所得,积极改正的,妥善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对清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漏报、漏清的,及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违规兼职挂靠却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顶风作案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纪宣本刊记者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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