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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职业差评师” 茶馆

济宁晚报 2019-05-14 10:55 大字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除用户不利评价。负面评价不得删除的本意是塑造公开透明的评价体系,却由此滋生了“职业差评师”这个新行业。这些人捏准了卖家害怕差评的心理,往往会索要商品价格几倍的“赔偿”。

“差评师”“好评师”应一起治

硬币有两面,与“职业差评师”相对出现的是“职业好评师”。从量级上讲,“职业好评”的现象比“职业差评”还要泛滥和严重。而治“职业差评师”很难单兵突进,既要治“职业差评师”也要治“职业好评师”,治“职业好评师”也是治“职业差评师”。

差评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差评师;好评也不是问题,有问题的是好评师。“职业差评师”和“职业好评师”代表的灰色产业,两者在本质是一样的,一个是给钱就给好评,一个是不给钱就给差评,都是不正当得利,都是互联网的毒瘤。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铲除这个毒瘤,不给灰色产业滋长的空间。如果说商家出于一己利益,不从长远出发,只考虑从“职业好评”中得到眼前好处,那对于平台来说,千万不能做出养痈成患的事。一旦生态系统被污染了,想要再恢复一汪清水,可就不知是猴年马月的事了。

对恶意差评行为应打早打小

偶尔或数量较少的恶意差评从社会危害性上说,充其量就是小恶,有些遭遇恶意差评的店主宁愿选择花钱消灾,赶紧把“瘟神”请走,原因一方面是小本经营实在是伤不起、耗不住,另一方面也担心维权举报之后被打击报复,还有就是担心维权成本高甚至是不知道如何维权,这些因素都会让恶意差评现象持续存在,而且妥协退让未必能换来恶意差评者的真正远离,反而会变本加厉。

网店消费评价的信誉大堤必须要防止蚁穴的侵蚀,要坚持对恶意差评行为打早打小。市场监管部门、网购平台要及时设立“一键式”的恶意差评举报机制,根据网络交易的规律制定恶意差评的规范性认定标准,并且用法律制度武装网店经营者的头脑,以高效明晰的举报机制解决维权举报者的后顾之忧。司法机关应对网络领域的扫黑除恶斗争总结经验、分析原因,及时全面地建立长效性的防范机制。

(来源:新华网整理:扈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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