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一些执法部门违反行政程序现象突出
本报讯 (记者张伟杰)5月9日,北京四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8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十大典型案例。报告显示,一些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随意简化程序或者不遵守程序的现象比较突出,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约占败诉案件总数的26%。
违反行政程序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已超出法定期限;相关行政决定送达方式不合法,送达不到位、超期送达、送达方式不当;违反正当程序原则,未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程序参与权和救济权等。报告指出,依法行政既要求实体公正,又要求程序公正,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即使结果正确也要被判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
据北京四中院新闻发言人程琥介绍, 2018年该院进入审理程序的一审行政案件达1539件,与2017年基本持平。受理案件中,诉不履责类、行政协议类和行政强制类案件大幅上升,行政复议类案件占比连续两年下降。案件涉及领域逐年拓宽,天津环保行政上诉案件、涉互联网行政上诉案件等新类型案件已经出现,涉民生案件占比仍然较高,其中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城乡环境整治、居民住房改善等进行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腾退引发的涉民生案件占比达70%。从该市各区涉诉情况看,东城、西城、朝阳、顺义4区涉诉案件合计占一审行政案件总量的64%。行政机关实体败诉案件中,行政复议类案件占比高达37%,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报告显示,在2018年该院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1.4%,同比下降6.2个百分点。行政机关更加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率连续四年保持100%。
同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中,还存在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预防争议和实质化解争议的意识不强,对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行政应诉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亟须行政机关在今后的执法及应诉中予以重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四中院在报告中提出建议: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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