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持刀抢劫摩托车司机 一男子潜逃17年后自首

桂林晚报 2019-05-09 12:4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陈晓华秦世荣记者陈晓东)17年前,荔浦男子莫某宣伙同他人,密谋持刀抢劫了一摩托车司机。案发后,莫某宣潜逃。去年11月,莫某宣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昨日,记者从荔浦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莫某宣提起公诉。

事情还得回溯到2001年。当年5月22日,莫某宣伙同莫某家、黎某斌(两人均已判刑)密谋抢劫。次日凌晨,莫某宣在荔浦老车站附近租了被害人邓某的摩托车去花篢镇甘棠屯。在行驶至甘棠岔路口附近的陡坡时,邓某的摩托车被一路尾随的莫某家与黎某斌驾驶的另一辆摩托车超车拦停。

拦停后,莫某宣用刀顶住邓某的脖子威胁,并和黎某斌一起将邓某反绑并进行殴打。随后,莫某宣、莫某家、黎某斌三人将邓某身上的一台BP机、现金38元、驾驶证及行驶证洗劫一空。

为了防止邓某报警,莫某宣等三人又将邓某捆绑到路边的松树上,再次对其拳打脚踢,并警告其不准报警,随即开着邓某的摩托车扬长而去。事后,莫某宣等三人欲以400元人民币将抢来的摩托车出售,但销赃未成。之后,又因摩托车出了故障无钱修理,莫某宣等人遂将摩托车推下了荔浦双江桥,后被群众发现并打捞上岸移交给派出所。

案发后,莫某家、黎某斌落网,莫某宣潜逃。2001年潜逃后,莫某宣一直外逃未敢回乡,过着担惊受怕、隐姓埋名的日子,即使娶妻生子也不敢以真名示人。最终,莫某宣经受不住良心的谴责,也深知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于2018年11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荔浦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莫某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涉嫌抢劫罪,遂依法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新闻推荐

南山水源地保护“升级” 由一级向二级保护区延伸卧虎山水库北岸1.2万平方米违建别墅群拆除

南部山区拆除卧虎山北岸1.2万平方米违建别墅群。(通讯员王佳玮)本报5月8日讯(记者李小梦)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卧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