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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投P2P“非法集资”案

东昌时讯 2019-04-26 08:48 大字

【案情简介】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网站注册人数为2900人左右,真实投资人数1330人,该平台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元,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50.32万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作案手段】在实际资金用途为平台自融的情况下,东方创投对投资者长期以“本息保障”、“资金安全”、“账户安全”进行公开宣传。实际上,平台募集资金都是投资人直接打款私人账号,具体投资款均由个人支配。资金用于购买街头铺面、日常返还投资人利息等。

【案件警示】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资金池模式;二是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三是发布虚假高利借款信息,并通过“借新还旧”短期募集大量资金。东方创投满足上述条件,且发布虚假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并用于平台自有地产物业投资,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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