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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教师管教权,让学校教育“更有力”

黄海晨报 2019-04-23 09:42 大字

戴先任/文 勾犇/图

“熊孩子”在校闹事、不学习,该如何管教?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首次对中小学教师的管教权进行了明确——— 学校和教师可依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甚至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据《新京报》)

要让教师的惩戒权能够适度适当,这就需要予以严格规范,需要对教师管教权进行科学论证,合法性论证,让教师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行使惩戒权。

赋予教师管教权,让教师拿上“戒尺”,这是针对教师的“权力回归”与责任回归,有权必有责,这既是“赋权”也是“赋责”。此举也补上了学校教育短板,让学校教育变得“更有力”、更有效。从而才能避免更多孩子在“失管失教”的状态下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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