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效果好于预期 卫健委: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 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张泉 王秉阳)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1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施效果总体上好于预期,在降低患者费用负担方面效果明显。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是我国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高药价、探索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1个试点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共有25个药品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大降幅超过90%。
4月1日,11个城市试点实施工作全部启动。截至4月14日24时,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数量达43824.97万片/支,总金额为5.33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
“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医保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有关政策全面落实。”陈金甫说,从试点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以中选的乙肝抗病毒仿制药恩替卡韦分散片为例,中选价格为17.36元/盒(28片/盒),降幅达93%。与原研药品价格175.68元/盒(7片/盒)相比,年用药费用将由9000元左右降至200元左右,极大降低乙肝患者费用负担。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记者 王秉阳 张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1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健全药品生产、药品供应、药品价格的管理机制,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曾益新介绍,2018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加大工作力度,联合其他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开展部门联合调研,摸清情况;加强部门之间的会商联动,将临床急需、市场短缺药品的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范围,推动建立药品停产报告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分类应对,形成需要国家层面关注的易短缺药品清单;推动做好短缺药品集中生产和储备,持续推进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执法,持续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等。
曾益新表示,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持续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从提高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用药管理、清单管理和停产报告制度,增加药用原料有效供给,推进市场撮合和小品种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加大药品价格监测和监管力度,完善药品采购政策和储备机制等方面,来进一步健全药品生产、药品供应、药品价格的管理机制,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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