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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大众误解的法律常识术语

西部法制报 2019-03-16 01:00 大字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犯罪嫌疑人与罪犯、定金和订金……这些我们常见的法律常识术语,你能分清吗?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法人是法律拟制之人,自然人是一个与之并列的概念,一个自然人是万万成为不了法人的,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妇女

刑法中对妇女的规定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列为有犯罪嫌疑的人,不等于罪犯、犯人、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违法和犯罪

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只有在除刑法外的部门法无法调整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刑法,所以一个侵权行为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就调整完毕的,千万不能再用刑法兜底条款来判处,如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等,这有违法理。

■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没事发微博上那个不是侵犯肖像权,可能侵犯隐私、名誉等权利。

■定金

定金不等于订金,签合同交定金才能确保不会对自己不利。定金合同双方所负担相同的风险,但交订金时,其惩罚性是单方的,仅对交付方适用,不对收受方适用。

整理 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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