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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触法路过司机报警

黄山日报 2019-03-11 05:48 大字

3月7日晚,市民汪先生给记者发来信息:“7日14点左右,我由屯溪驶往碧桂园,快到碧桂园红绿灯处时,发现一小货车与电瓶车相撞。小货车逃逸,我开车追上,记下车牌号为皖J055××,并代为报警,望电瓶车主自己联系交警处理。明知发生事故并逃逸,性质太恶劣,望大家转发。”

记者随即联系市交警支队,3月8日早,支队宣教科负责人吴跃武回复:确有此事,但电瓶车主暂未报案,或许是伤势不严重,或许一时找不到肇事车主。如果汪先生行车记录仪记下,也能举证。

记者再次联系汪先生,他回忆,当时自己开车在肇事车左方,肇事车碰撞电瓶车后,只听砰一声巨响,电瓶车碎片飞起,电瓶车主受伤可能性较大。肇事车开始速度慢下来,车主往后看,发现不妙后加速疾驶。肇事车在自己右后方,行车记录仪没记下。汪先生觉得,生命重于泰山,发现肇事伤人后不但不及时施以援手,还驾车逃逸,这种人应受谴责。希望肇事车主主动自首,受害者站起来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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