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婚龄不是关键,保障才是根本□李晓亮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丁列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行最低婚龄及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已与人口发展形势、生育政策等不相适应,建议尽快修订《婚姻法》相关条款,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十八周岁”,同时删除“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如今,催婚催生已经成为了家庭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数场相亲局未看中1人惹恼父母,90后女孩患上抑郁症”“年轻人怕被催婚不敢回家”……类似新闻时常见诸报端。就连国产家庭伦理剧里,催婚逼生都成了最主要核心矛盾点和情节推进器。
从这个角度来说,只要大家还都不想结婚,哪怕规定十五岁就可以结婚,也未必生育率就能飙升。事实上,想不想结婚,跟法定婚龄是大是小无关,各种后顾之忧,才是妨碍年轻人生育意愿的关键。
前两天,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又重申了“生出来的孩子没人带、养不起”是影响生育的两大主要问题。“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迅速蹿上微博热搜。托儿服务、育龄夫妻待遇、个税减免、女性择业等相关政策保障上提速加码,成为讨论的焦点,也指出了民心的焦点。
在提高生育率这个问题上,婚龄不是根本,配套才是关键。为此,吉林三年前就在涉及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技术服务方面有“休假一致、补助一致、新老有别、依法衔接”的主动作为;湖北各地也比拼鼓励保障政策——产假延长、弹性工作、买房补贴,这都是实打实。也只有实打实的纾困解压,让生养相关的公共政策服务保障到位,大家才敢生才好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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