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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许同居不准领证,否则老两口“走人” 儿子粗暴干涉老父“黄昏恋”,经调解教育终认错

牡丹晚报 2019-02-28 09:45 大字

2月26日,笔者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司法调解部门了解到一桩因“黄昏恋”带来的父子相争案件。早年离异的张某甲与儿子张某乙共同生活多年,最近因为父亲想要领证再婚,父子闹得不可开交。

张某甲是在去年迎来人生“二度梅”的,两位老人相识后,关系进展迅速,很快发展到同居的地步。

在后来的一次家庭会议上,张某乙明确提出,两位老人只可以同居,不能领结婚证。可能是觉得对儿子有所亏欠,张某甲当时并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相反,他还口头承诺,今后不会再考虑领结婚证的事。

可就在不久前,心有不甘的张某甲还是偷偷地跑了趟民政部门,与新老伴领了证。儿子张某乙知道后,强烈指责其父不守信用,违反了做人原则。气急之下的张某乙不但在家中乱摔家具,还砸坏了父亲房里的一台电视机。张某乙要求其父必须离婚,否则自己将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张某甲迫不得已找到了调委会。

一场家事纠纷调解会就此召开。面对调解员的询问,张某乙简单干脆地抛出了自己的“底线”:要么两位老人离婚,自己仍然会尽人子的义务;要么老两口搬离家中,确认所有房产都归自己所有。如果都接受不了,那就每年交5万元钱出来。

在后续的对话交流中,调解员刚柔并济,边认真听取当事父子二人的各自诉说,边依法依理提出参考意见。

通过交流,调解员渐渐了解了张某乙的真实想法,一直缺乏母爱的张某乙绝非从情感上不接受这位后妈,而是他有所担忧。他担心,这个尚不十分熟悉的女人,和他父亲在一起,是为了谋求分割他家的财产。调解员提醒张某乙,父亲与其同住,目的应当是为了帮忙照看孙辈,本质上是出于对子女的不舍。作为子女应当懂得知恩图报,反哺亲人,不该片面感情用事。如果父亲搬走了,孩子无人照看不说,家中高龄祖父母的生活也将面临诸多不便。一席话,说得张某乙不由得点了点头。

紧接着,调解员围绕张某乙最担忧的分割财产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调解员告诉张某乙,他父亲和后妈只有他这一个共同子女,二老百年过后,所有家产肯定还是要归他所有,说继母想谋取家产根本无据可依。而如果张某乙继续固执己见,伤透了老人的心,将来,他们倒是完全可以选择将财产处置给其他人或者集体组织。

经过一番说服,一度冲动失态的张某乙幡然悔悟,当场诚恳地向两位老人道了歉,并签 下 了 调 解 协 议 与 承 诺书。 姜海波 陈 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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