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婚姻莫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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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梁某某与胡某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性格、生活习惯基本相处融洽的情况下,双方于2012年于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二人均系二婚,婚后无子女。2018年梁某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梁某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建议:梁某某与胡某某两人经过充分考虑家庭的特殊性,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工作、生活方式等都非常满意后,可以包容对方的家庭成员(包括接纳对方的孩子),全部谈妥后方才登记结婚。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双方的长远与根本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谅互让,一定能够维护这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郭振田律师,法学硕士,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实用性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单独或协同办理多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诉讼案件,学习并掌握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联系电话:1358103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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