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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春节蓝”

青岛早报 2019-01-26 06:46 大字

四零目标

宣传发动零死角

禁放时段零响声

消防安全零隐患

公共安全零事故

限放时间

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正月十五

共6天

可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场所

●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医院、学校、幼儿园、老年休养场所;

●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山林、绿地、旅游景点;

●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区域等。

见A03-A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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