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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保健”乱象也要“拉黑”

安徽日报 2019-01-22 07:18 大字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禁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开展评比评优等活动,违者坚决依法追责;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不搞运动式执法,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健康养生意识日渐深入人心,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在“保健品是药品”错误观念误导下,保健品市场水涨船高。但与量的迅猛增长相比,保健品的品质堪忧。长期以来,保健品行业重包装营销轻科研投入,甚至以非法传销手段“拉人头”。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认知能力不足,容易上当受骗,加之监管力量有限、手段不足,导致“保健”市场鱼龙混杂,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乱象层出不穷。不少案例中,一些保健品已经从专注健康、有益身心的产品,变成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工具,给病人乃至家庭带来难以抹去的阴影。

沉疴宿疾需要猛药“医治”。此次国家多部门联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有利于短期内以最大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面对涉及行业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等情况,民政部门应重点排查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严禁假借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保健品推销;旅游部门应重点查处利用低价旅游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卫生部门应严厉查处各种假借健康讲座进行免费体检、以中医预防保健名义进行非法诊疗、无证行医等行为。各负其责的同时,各部门也要协同配合,防止各管一段,留下缺口,遗留后患。

猛药能治一时,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应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让不良企业无处藏身。对企业而言,无论多大的规模、多响的牌子,只要触犯了法律、伤害了消费者,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涤荡“保健”市场的污泥浊水,归根结底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树立法律意识、品牌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化道德观念、企业责任和社会担当,把安全健康的优良产品、科学实用的养生理念传导给消费者。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铲除“保健”市场乱象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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